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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所谓公共危机管理,也称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是解决政府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危险和困难境地的问题。即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发展过程中,为减少、消除危机的危害,根据危机管理计划和程序而对危机直接采取的对策及管理活动。

  公共危机具有(1)公共性(2)突发性和紧急性(3)高度不确定性。
  处理公共危机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时间性原则。采取紧急处置手段,及时控制危机事态的发展是危机管理的第一原则。
  (2)效率性原则。公共危机蔓延速度很快,要求政府快速反应,有效动员社会资源。
  (3)协同性原则。参与危机应对的人员和力量来自各个方面,比如交通、医疗、通信、消防、食品等,协同一致动作特别重要。5.12抗震救灾开始有个阶段出现混乱,之后在绵羊设立了一个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指挥调配各方力量和物资,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4)科学性原则。该项原则主要针对因工业技术而引起的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危机事件。如应对这类大型事故、地震、海啸、飓风等不可盲目蛮干,必须注重科学性、技术性,多征求专家的意见。正例:唐家山堰塞湖的处置充分发挥了水利专家的作用。反例:前苏切尔诺贝利电站核泄漏事故,因为隐瞒真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参考资料: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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