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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定罪处罚;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其具体内容包括:

1、刑法应是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成文法律,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能作为刑法渊源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重法不得有溯及力)

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确定刑

5、确定犯罪与刑罚必须明确

6、禁止滥用刑罚,对不应当处罚的行为不能以犯罪处罚

罪行法定原则的宗旨:维护法制,保障个人权利,防止国家公共权利滥用刑法侵害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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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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