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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付代理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保付代理业务的概念、内容及特点编辑本段回目录


保付代理的概念
  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卖商品(或提供服务),在货物装运后(或服务提供完毕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给办理保付代理业务的机构(保理商),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以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保付代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向出口商提供买方资信调查和评估;
(2)向出口商提供100%信用风险担保;
(3)应收帐款帐目记录管理;
(4)为出口商提供帐款追收服务;
(5)为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服务。
 
保付代理业务的特点


(1)保付代理机构对出口商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E),承担风险。
(2)保付代理机构对出口商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同时承担托收、催收帐款及代办会计处理手续。
(3)预支货款。保付代理业务是出口商在出售单据后,立即收到现款。

保付代理的程序编辑本段回目录


  
保付代理业务的程序


1、出口商将进口商的名称及有关交易情况报告给本国保付代理组织。
2、出口方的包付代理组织将上述资料整理后通知进口方的保付代理组织。
3、进口方保理组织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并将结果及可提供的赊销金额的建议告知出口方的保理组织。
4、出口方的保理组织将调查结果告知出口方,并对出口商与进口商的交易加以确认。
5、出口商装运后,将有关单据售予出口方的保付代理组织,并在单据注明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方的保付代理组织,要求后者支付货款,后者将有关单据及送给进口方的保付代理组织。
6、出口商将有关单据售予出口方的保付代理组织时,后者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承购费用后立即将货款支付给出口商。
7、进口方的保付代理组织负责向进口商催收货款,并向出口方的保付代理组织进行划款。

保付代理业务的类型 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出口商出卖单据是否能立即获得现金的角度划分

 
1、到期保理:票据到期时付现金。即出口商将出口有关单据出卖给保理商,保理商确认并同意票据到期时务追索权地向出口商支付票据金额。
2、标准保理:装船后卖票据时给付。出口商装运货物区的单据后,立即将其单据卖给保理商,便取得现金。

从保理组织与进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来划分

 
1、双保付代理业务:
指出口商所在地的保付代理组织与进口商所在地的保付代理组织有契约关系,他们分别对出口商的履约情况及进口商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并加以保证,促进交易的完成与权利义务的兑现。
2、直接进口保付代理业务
指进口商所在地保付代理组织直接与出口商联系,并对其汇款,一般不通过出口商所在地的保付代理组织专递单据。
3、直接出口保付代理业务
出口商所在地的保付代理组织直接与进口商联系,并对出口商融资,一般不通过进口商所在地的保付代理组织专递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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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国际贸易融资 保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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