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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政法学院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原中南政法学院前身为中共中央中原局和中原军区于1948年8月创办的中原大学。1952年,中原大学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3年4月,在全国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由原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1984年12月,中南政法学院恢复重建,至今已有建校51周年、复校16周年的历史。
  原中南政法学院占地约8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有7系(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系、公安学系、财经系、法律外语系、管理系);4部(体育课部、计算机电化教学部、研究生部、马列课部)和一所成教学院;有10个本科专业(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英语);8个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是国务院批准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具有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士学位和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已取得法学专业在职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第二学士学位(法学士)的招生权;拥有民商法、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刑法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院现有在编职工783人、其中教师358人,教师中有正副教授130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7300人,校外成教学员4200人。51年风雨磨砺、16年奋斗征程,经过几代人的辛勤耕耘,学院已形成了以法学为主,法律、公安、经济、外语、管理相结合和以本科为本,研究生、本科、成人教育相结合的多学科、多专业、多层次的政法大学,共培养毕业生2万余人。
  原中南政法学院已构建了完整系统的科学研究网络,形成了较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学院设有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刑事科学研究所、欧洲法研究所、高教研究室、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财政金融法研究中心等9个重点科研机构,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科研队伍,涌现出了一批在学术上有相当造诣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了在全国法学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的学术群体。目前享受国家级、省部级专家津贴和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共34人。学院的学术交流渠道畅通,分别与美国、德国、俄罗斯、白俄罗斯、阿根廷、南非共和国、意大利、丹麦、比利时、瑞典、荷兰、波兰、澳大利亚、日本以及香港、台湾、澳门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学术联系,同时,每年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在国内,与全国有影响的各政法院校(系)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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