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委托代理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1、财产独立性不同:委托代理,委托人委托财产的所有所未发生变化,并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信托,委托的财产具有独立性。
2、办理委托事务的名义不同:委托代理,可以以受托人的名义,也可以直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托业务,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信托,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资格的要求不同:委托代理,对委托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要求;信托,对委托人主体资格有着严格的要求。(主要是商事信托)
4、法律关系的解除条件不同:委托代理,当事人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法律关系的解除;信托,信托关系的解除是有限制的。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信托:委托代理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