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性失业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非自愿性失业(involuntary unemployment)在西方经济学中,失业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愿失业;另一类是非自愿失业。
非自愿性失业的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非自愿性失业 又称“需求不足的失业”,指工人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与工作条件,但仍找不到工作而形成的失业,是1936年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概念。
凯恩斯认为,如果工资品的价格较货币工资稍微上涨,劳动者愿意在当时的货币工资下提供劳动供给,而在同一时间的总劳动需求都大于现在的就业量,那么就有非自愿失业的存在。
非自愿性失业的原因 编辑本段回目录
非自愿性失业的根本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只要存在着有效需要不足,工人即使愿意接受降低了工资率,仍然不会有雇主雇佣他们。换言之,假定产品没有销路,哪怕工资率再低,并且工人愿意按低工资被雇佣,厂商也不会增雇工人。因此,要消除非自愿性失业,关键在于提高有效需求,非自愿性失业是凯恩斯对传统失业理论的重要补充,也是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直接研究的对象。凯恩斯认为,只有消除了非自愿性失业,才能真正实现充分就业。
非自愿性失业的类型 编辑本段回目录
经济学家所关心的失业是指“非自愿性的失业”。在经济学家看来,非自愿性失业有以下几个基本类型:
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由于劳动力缺乏流动性,信息交流不完全以及市场组织不健全所造成的失业。
2,结构性失业。经济产业的每一次变动都要求劳动力的供应能迅速适应这种变动,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特征却与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不相吻合。由此而导致的失业被称为“结构性失业”。
3,季节性失业。由于某些部门的间歇性生产特征而造成的失业叫作“季节性失业”。主要表现在农业部门或建筑部门,或一些加工业如制糖业。
4,工资性失业。按古典经济学家的假设,若工资具有完全的伸缩性,则通过工资的调节,便能实现人人都有工作。这就是说,如果劳动的需求小于供给,则工资下降,直至全部工人均被雇佣为止,从而不会出现失业。但由于人的本性不愿使工资收入下降,而工会的存在及最低工资法均限制了工资的下降,从而使工资具有能升不能降的所谓“工资刚性”。这种工资刚性的存在,会使一部分工人无法受雇,从而出现失业。这类失业在经济学上被成为“工资性失业”。
5,周期性失业。尤其令经济学家关注的是“周期性失业”。它来自经济周期的循环波动。在复苏和繁荣阶段,各厂商争先扩充生产,就业人数普遍增加。在衰退和谷底阶段,由于社会需求不足,前景暗淡,各厂商又纷纷压缩生产,大量裁减雇员,形成令人头疼的失业大军。
6,隐蔽性失业。经济学家还经常提到“隐蔽性失业”。这是指表面上虽然有工作,但实际上对生产并没有作出贡献的劳动力。当经济中减少就业人员后而产量并没有下降时,就可以认为是存在着隐蔽性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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