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有价证券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所谓完全有价证券,是指权利完全证券化、权利与证券融为一体不可分离的一类证券。这一类证券,证券上的权利的存在、行使和移转,都与证券分不开。
这一类证券,证券上的权利的存在、行使和移转,都与证券分不开。各国票据法都规定,票据所表明的金钱债权,以票据为其表现形式,票据上的权利不能脱离票据而独立存在。
作成票据,票据权利始得发生;持有票据,就有票据上的权利;行使票据权利,以提示票据为必要;转让票据上的权利,须转让票据;票据毁损灭失的,不可以其他凭证主张票据上的权利,经法定程序方得有救济,防止利益受损。简言之,票据是票据上的权利的唯一象征和代表,无票据即无票据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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