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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海外腐败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反海外腐败法》也叫《反海外贿赂法》简称FCPA(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该法于1977年制定,期间经过1988、1994、1998年三次修改。旨在限制美国公司利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并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会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在美国影响下,一些国家如加拿大也出台了类似FCPA的国内法。

2009年的力拓集团员工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一案,有司法界人士2009年7月22日指出,作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外国公司,力拓有可能因违反《反海外腐败法》而被美国证交会(SEC)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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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反海外腐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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