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铁律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管理学一般认为“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不需承担责任的特殊权力实际上是极少有的,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即“责任铁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戴维斯根据“责任铁律”强调“商人的社会责任必须与他们的社会权力相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回避将导致社会赋予权力的逐步丧失”。自企业产生以来,其经济影响力、政治影响力、技术影响力、文化影响力和环境影响力都不断增强,尤其是一些规模巨大的企业,这些企业牢牢控制着整个社会运行的权力体系,影响着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影响着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影响着一个国家的运行,形成了庞大的雄踞社会之上的“公司帝国”。按照“责任铁律”权责一致的要求,随着企业权力的不断扩张,社会当然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否则会引致强大的社会批评和社会压力,使企业丧失社会所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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