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经济学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内容与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和政治学重迭。公共行政学愿将公共选择经济学囊括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塔罗克(Gordon Tullock,1922)和布坎南(James Buchanan,1919-)于1965年成立了公共选择学会(Public Choice Society),他们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是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习惯上由政治理论家研究的问题。现在的公共选择年会大约有16个国家的300名学者参加。公共选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及作品除阿诺外有:布坎南与塔洛克合著《赞同的计算: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1962);科斯《社会成本问题》(1960);荡斯《民主的经济理论》(1957);布坎南《官僚政府与代议政府》(1971);奥圣《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商品与团体理论》(1965)。
公共选择经济学主张,可以根据公共服务的类型选择适当 的社会组织进行生产,即将公共服务类型与社会组织类型进行理性组合。因为,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可证明在私人企业、非营利机构、半独立性的政府公司以及政 府机构等各种类型的组织,都可以提供公共服务,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特定的服务来说,某一类组织会比其它组织干的更好。过去的错误是在对政府组织过分 的依赖,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它在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比其它组织更胜一筹。
公共选择经济学主张,以市场机制来选择。即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当然也在公共机构之间开展竞争,就像顾客通过对私益物品的选择来决定企业的命运一样,也可以通过公民对服务机构的选择决定对单个公共机构的存亡。
为扩大公众自由选择的范围和便利性,他们还主张允许不同组织之间在职能和管辖区域的重叠交叉,这是一种权威分剖(Fragmentation of authority)的分权化,和公共服务组织的小规模化。因为规模小数量才能多,数量多了,选择才会更为便利。规模多小为宜,他们提出四条考虑原则:便于控制;利于提高效率;政治代表性和体现地方自治。
公共选择经济学主张,可以根据公共服务的类型选择适当 的社会组织进行生产,即将公共服务类型与社会组织类型进行理性组合。因为,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可证明在私人企业、非营利机构、半独立性的政府公司以及政 府机构等各种类型的组织,都可以提供公共服务,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特定的服务来说,某一类组织会比其它组织干的更好。过去的错误是在对政府组织过分 的依赖,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它在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比其它组织更胜一筹。
公共选择经济学主张,以市场机制来选择。即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当然也在公共机构之间开展竞争,就像顾客通过对私益物品的选择来决定企业的命运一样,也可以通过公民对服务机构的选择决定对单个公共机构的存亡。
为扩大公众自由选择的范围和便利性,他们还主张允许不同组织之间在职能和管辖区域的重叠交叉,这是一种权威分剖(Fragmentation of authority)的分权化,和公共服务组织的小规模化。因为规模小数量才能多,数量多了,选择才会更为便利。规模多小为宜,他们提出四条考虑原则:便于控制;利于提高效率;政治代表性和体现地方自治。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