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市场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定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所谓公权市场,实质上是以特许经营制度为规范的公共品委托生产机制。具体而言,是指为生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运用市场机制和办法,通过转移政府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和出让公用事业产权,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建立的涉及公共权益的经营市场。
湖南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相关研究 编辑本段回目录
理论
市政公用事业中供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公交等行业总体上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理论上说,如果政府不对这些行业实施有效监管,其均衡的产品(服务)供给量会小于社会最优水平,均衡价格高于平均水平,并获得超额经济利润,从而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正基于这一认识,国外对该领域改革和监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早,取得的成果繁多。国内在公共产品生产经营的研究还比较薄弱。
法律依据
对涉及社会公共权益的经营项目,一方面政府必须保留调整、变更、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的权力,以维护公共权益,避免发生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一方面需要保护承租者和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和合理经营利益,以实现鼓励民间资本更加大胆地参与公用事业的投资和经营。但是现在法律依据不足。没有专门的国家法律支撑和规范公权市场。国家已经出台了保护麦当劳、阿迪达斯等私人品牌和专利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条例,但是涉及公共权益的公共产品的委托生产经营目前国家没有这方面的专门的法律和法规。
中国公权市场的形成 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特许经营到公权市场
去年全国城市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已经超过1万亿元。未来2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还将有15-20%的上升空间,城市公共产品以及需要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产品将形成巨大的市场需要,这必然为社会各类资本提供巨大的投资商机,也会为公权市场的规范和完善提出更高的要求。
开放公用事业领域,不仅仅是将公用事业一卖了之,而是要规范公用事业投资,建立规范的特许经营制度。城市供水、城市道桥、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管道燃气、园林绿化、垃圾处理、集中供暖等市政公用事业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由于实行了特许经营制度,实现了市政公用事业的经营,从政府到市场;实现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从排斥到合作;最终形成了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公权市场。
深圳特许经营曾引发争议
从扩大政府投资到带动民间投资
国家4万亿的促进经济方案,其中包括了很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很重要的项目就是市政项目。但市政项目如何在国家投资下更多地吸引民间资本?未来15年内,我国城市化进程还将促使3亿-4亿农民进入城市,人口增加导致城市公共服务产品需求增加。另外,公用事业投资的典型特点是回报稳定,长期而稳定的回报对资本投入非常有吸引力。
2009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门都接到了国务院关于落实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投资的通知。有关部门据此进行了密集调研,酝酿出台相关行业吸引民间投资的政策。
在国务院批转的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中,提出了关于加快市政项目特许经营的要求:1、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2、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这为进一步实施特许经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用事业发展再次做出了明确的政策铺奠,也预示着全社会关注的一个更大的公权市场的形成。
相关研究成果 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9年,住房和城市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出版《公权市场》一书,填补了国内在公共产品生产经营的空白。
该书提出,市政公用事业投资选择的民间资金或外资投资者,一定要是战略投资者,而非短期的财务投资者。不能将公共服务产品作为资本市场的杠杆,投资方不稳定,也会带来公共服务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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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权市场 公共服务产品;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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