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财政分权(fiscal decentralization)一般指中央政府将相关财政收支权下放至地方政府。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上的解释,“财政分权理论作为公共财政理论的一个分支,主要用公共品理论、税收理论、公共债务归宿、政治进程中的公共选择理论等分析国家中出现的特殊财政问题。”对于一国财政分权度的衡量有几种方法,第一种是用地方政府支出占总政府支出的比重来表示,第二种用地方政府收入占总政府收入的比重来表示,还有一种是用地方政府边际收入占总政府收入的比重来表示。发达国家财政分权度一般高于发展中国家,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开始了更高程度的财政分权,有学者认为正是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分权带来了这些国家的经济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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