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监管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宏观审慎监管应该是作为微观审慎监管已经失去效用情况下的一种补充性监管准备:即单个金融机构产生危机后,相应的宏观审慎监管方面的监管举措应该能够有效防止危机向其他金融机构扩散;通过提前识别并化解机构之间的关联度及太大而不能倒型金融机构的存在并对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系统风险影响权重比较大的金融机构倒塌之后不对更大范围的金融系统产生冲击。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宏观审慎监管应该是一种“跨时间跨机构”的监管,它应该和微观审慎监管共同构成一种全面监管模式:既重视对单个金融机构风险的监管,也重视对机构之间的传染风险进行监管,同时也应该对一旦无法防止单一机构风险和传染风险的情况下做好预先准备,通过逆周期性的及对系统性风险具有较高权重的机构要求更高的风险准备金来化解现在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聚积风险来减轻金融危机的冲击。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宏观审慎监管应该是一种“跨时间跨机构”的监管,它应该和微观审慎监管共同构成一种全面监管模式:既重视对单个金融机构风险的监管,也重视对机构之间的传染风险进行监管,同时也应该对一旦无法防止单一机构风险和传染风险的情况下做好预先准备,通过逆周期性的及对系统性风险具有较高权重的机构要求更高的风险准备金来化解现在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聚积风险来减轻金融危机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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