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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事业部制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真正的“事业部制”不仅仅包含销售管理,还包括与销售有关的上下游组织经营,所以权且把以个险部为中心,带有部分事业部制特点的营销管理模式称之为“准事业部制”模式。
“准”在是与非之间,有其实,无其名。从灵活性上看,它“船小好调头”;从稳定性来看,又可以做到“大树好乘凉”。产品事业部可以“前移”,营销事业部也可以“拖后”,在开展业务时做到“无缝配合”。
例如,某国有银行在总行下设立中小企业金融部。该部是一个功能齐全的组织,设有营销中心、评审中心、预警中心、品质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等,是一个集市场研究、产品研发、销售团队管理、风险管理、授信、绩效管理为一身的组织架构。这种“准事业部制”的设置,既便于对中小企业金融部的销售业绩和风险问题综合把握,也便于责、权、利的统一,有利于把矛盾消化在组织内部。当然,这对部门负责人领导力的要求也提高了。
与事业部制相比,准事业部制下,总部的控制有所加强,而事业部门的独立性还是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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