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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牛熊证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牛熊证 编辑本段回目录

  牛熊证与衍生权证同属结构性产品,是一种杠杆投资工具,牛熊证能追踪相关资产的表现而毋须支付购入实际资产的全数金额。牛熊证有牛证和熊证之分,投资者可以看好或看淡相关资产而选择买入牛证或熊证。牛熊证是由第三者发行,发行商通常是投资银行,与香港交易所及相关资产皆没有任何关联。

  牛熊证的有效期由3个月至5年不等,并只会以现金结算。不过,牛熊证在发行时有附带条件:在牛熊证有效期内,如相关资产价格触及上市文件内指定的水平(称为「收回价」),发行商会实时收回有关牛熊证。若相关资产价格是在牛熊证到期前触及收回价,牛熊证将提早到期并实时终止买卖。在上市文件原定的到期日即不再有效。

  有关牛熊证的更多资料,投资者可到香港交易所网站「产品」栏目内查阅。 

牛熊证的主要特色编辑本段回目录

  牛熊证的主要特色有:

  牛熊证价格走势趋向贴近相关资产价格

  牛熊证价格变动趋向贴近相关资产的价格变动(即对冲值接近1)。因此,若相关资产的价值上升,相等权益比率的牛证的价值一般亦会按接近等值上升,而相等权益比率的熊证的价值则一般会按接近等值下降。牛熊证的这种特色为投资者提供一种可紧贴相关资产价格走向的产品,而且价格透明度较其它结构性产品为高。然而,在牛熊证相关资产的价格接近收回价时,牛熊证的价格变动可能会波动较大,甚至与相关资产价格的变动不成比例。

  牛熊证设有收回价及强制收回机制

  牛证的收回价必定等同或高于行使价,熊证的收回价则必定等同或低于行使价。若相关资产价格在到期前任何时候触及收回价,牛熊证即提早到期,必须由发行商收回,其买卖亦会实时终止。整个过程称为「强制收回事件」。

  牛熊证的类别

  牛熊证分有两类:N类和R类。

  N类牛熊证指收回价等同行使价的牛熊证,不设「剩余价值」(residual value)。一旦相关资产的价格触及或超越收回价,牛熊证持有人将不会收到任何现金款项。

  R类牛熊证指收回价有别于行使价的牛熊证。若出现强制收回事件,牛熊证持有人可收回少量现金款项(即「剩余价值」)。但在最坏情况下,可能没有剩余价值。

  当R类牛证被收回时,其剩余价值为根据上市文件条款厘定的结算价减去行使价之正差额。牛证的结算价不可低于相关资产在强制收回事件后至下一个交易时段内的最低成交价。相反,当R类熊证被收回时,其剩余价值为行使价减去根据上市文件条款厘定的结算价之正差额。熊证的结算价不可高于相关资产在强制收回事件后至下一个交易时段内的最高成交价。开市前时段及上午交易时段视为同一交易时段。然而,若出现结算价触及或超越行使价此最坏情况,则可能没有任何剩余价值。

  若将带有相同行使价的N类牛熊证及R类牛熊证作比较,R类会在一个较早的价格水平便被收回。

  到期时价值

  若到期前没有被收回,牛熊证可持有至到期或于到期前在交易所的交易时段内出售。

  就牛证而言,若一直持有至正常到期,届时其现金结算款项将为相关资产的结算价(于计值日厘定)减去行使价的正差额。

  就熊证而言,若一直持有至正常到期,届时其现金结算款项将为行使价减去相关资产的结算价(于计值日厘定)的正差额。

  若属港股牛熊证,结算价将根据最后交易日相关资产的收市价。若属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牛熊证,结算水平与到期的指数期货合约的结算水平相同。若上述a.及b.的相差为负数,投资者则不会收到任何款项。若属海外股份、商品或其它指数的牛熊证,投资者应参考上市文件上有关结算价的厘定细节。

牛熊证的运作编辑本段回目录

  牛熊证的发行价一般是以相关资产现货价与牛熊证本身行使价二者之间的差额,再另加财务费用计算。牛证的收回价可以等于或高于行使价,熊证的收回价可以等于或低于行使价。

牛熊证的发行价包括财务费用,发行商会在推出牛熊证时在上市文件内订明计算财务费用的程序。牛熊证的财务费用包括发行商的借贷成本、预期正股普通股息的调整(若相关资产为派息股份)及发行商的溢利。这些因素或会不时变动,以至牛熊证的财务费用在其有效期内变动不定。一般来说,牛熊证的年期越长,财务费用便越高。财务费用会随着牛熊证趋近到期而逐步消耗。投资者宜将由不同发行商发行但相关资产和特色都相似的牛熊证的财务费用作比较。

投资者在买卖牛熊证前须考虑的风险因素 编辑本段回目录


  投资者须考虑的风险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数项:

  强制收回

  牛熊证是一种杠杆投资工具,由于风险较高,不会适合所有投资者,投资者在买卖牛熊证前应先考虑本身能承受多少风险。在任何情况下,除非投资者清楚明白牛熊证的性质,并已准备好随时会损失所有的投资金额,否则投资者不应买卖牛熊证,因为万一牛熊证的相关资产价格触及收回价,牛熊证会实时由发行商收回,买卖亦会终止。N类牛熊证将不会有任何剩余价值。若是R 类牛熊证,持有人或可收回少量剩余价值,但在最坏的情况下亦可能没有剩余价值。另外,证券商代客户从发行商收回剩余价值款项时或会收取服务费。

  一般来说,收回价与相关资产现价的相差越大,牛熊证被收回的机会越低,因为相关资产的价格需要较大的变动才会触及收回价。不过,收回价与现价的相差越大,牛熊证的杠杆作用便越小。

  当牛熊证被收回后,即使相关资产价格反弹,该只牛熊证亦不会在市场恢复买卖,因此投资者不会因价格反弹而获利。

  若属海外资产发行的牛熊证,强制收回事件可能会于香港交易所交易时段以外的时间发生。

  杠杆作用

  由于牛熊证是杠杆产品,牛熊证价格在比例上的变幅会较相关资产为高。若相关资产价格的走向与投资者原先预期的相反,投资者可能要承受比例上更大的损失。

  限定的有效期

  牛熊证有一固定有效期,并于指定日期到期。有效期可以是3个月至5年不等。若在到期前遭提早收回牛熊证的有效期将变得更短。期间牛熊证的价值会随着相关资产价格的变动而波动,于到期后或遭提早收回后更可能会变得没有价值。

  相关资产的走势

  牛熊证的价格变动虽然趋向紧贴相关资产的价格变动,但在某些情况下未必与相关资产价格的变动同步(即对冲值不一定等于1)。牛熊证的价格受多个因素所影响,包括其本身的供求、财务费用及距离到期的时限。此外,个别牛熊证的对冲值亦不会经常接近1,特别是当相关资产的价格接近收回价时。

  流通量

  虽然牛熊证设有流通量提供者,但不能保证投资者可以随时以其目标价买入/卖出牛熊证。

  财务费用

  牛熊证在发行时已把整个年期的财务费用计算在发行价内,虽然当牛熊证被收回时其年期会缩短,持有人仍会损失整笔财务费用。投资者须注意牛熊证推出后,其财务费用或会转变,流通量提供者在牛熊证推出时未必会根据财务费用的理论值价格开价。

  接近收回价时的交易

  相关资产价格接近收回价时,牛熊证的价格可能会变得更加波动,买卖差价可能会较阔,流通量亦可能较低。牛熊证随时会被收回而交易终止。

  由于任何在强制收回事件后始执行的交易将不被承认并会被取消,而强制收回事件发生的时间与牛熊证停止买卖之间可能有时差,一些在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才达成的交易即使已被证券商确认最后亦会被取消,因此投资者买卖接近收回价的牛熊证时需额外小心。

  发行商会于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60分钟内通知市场确实的收回时间,交易所亦会把于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才达成的交易数据发布给有关的证券商,让他们通知其客户。若投资者不清楚交易是否在强制收回事件后才达成或有否被取消,应向其证券商查询。

  海外资产发行的牛熊证

  以海外资产发行的牛熊证,其价格及结算价均由外币兑换港元计算,投资者买卖这类牛熊证需承担有关的外汇风险。外汇价格由市场供求厘定,其中牵涉的因素颇多。

  若属海外资产发行的牛熊证,强制收回事件可能会于香港交易所交易时段以外的时间发生。 有关的牛熊证会于下一个交易时段或发行商通知交易所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尽快停止在交易所买卖。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的交易系统不设自动停止机制。若属R类牛熊证,剩余价值会根据上市文件于订价日厘定。

5. 牛熊证跟衍生权证有什么分别﹖

  牛熊证及衍生权证均属于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买卖的结构性产品,两者之间有类似特色但亦有分别。 


分辨其是牛熊证和衍生权证 编辑本段回目录

  投资者首先可从证券代号上分辨;衍生权证因数量众多,以各数字为首的证券代号均有(8字除外),但现时牛熊证则获编配6200至6499的代号。不过,由于牛熊证数目不断增加,由2008年1月30日起,交易所将会额外拨出7200至7299的代号供牛熊证使用。此外,当2008年4月7日香港交易所实施新编制,把证券代号由原来四位数字扩展至五位数字后,所有在2008年11月3日或以后新上市的牛熊证将获编配60000至69999的代号,而10000至29999的五位数字证券代号则将主要编配予在2008年4月7日或以后上市的新发行衍生权证。为减低对交易所参与者及其它市场使用者构成的影响,所有在2008年4月7日之前上市的证券(包括衍生权证及牛熊证)所获配编的四位数字证券代号将仍继续采用。

  其次,投资者可留意牛熊证的证券英文简称,当中有「#」以表示其是牛熊证。至于牛熊证和衍生权证的简称所含的产品基本数据,请参阅本文有关牛熊证和衍生权证的部分。 

若牛熊证的相关正股进行资本调整,牛熊证的条款是否会相应作出调整编辑本段回目录

  以港股作为相关资产的牛熊证会因应正股进行资本调整,例如派发红股、配售新股、股份拆细及合并而作出相应调整。牛熊证的收回价、行使价及权益比率均会按照上市文件所订明的条款作出调整,其调整方法是根据当时适用于股票期权市场的相应原则进行(请参阅本文有关股票期权的部分)。牛熊证的条款一般不会因应正股派发普通股息作出调整,但其它现金分派,如现金红利及特别股息,其价值等于或多于正股于公布尔日收市价的2%,则会作出调整。 

若相关正股暂停买卖,其牛熊证会否暂停交易编辑本段回目录

  若暂停买卖的正股是在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交易,则相关的牛熊证亦将暂停买卖,直至有关正股复牌为止。若停牌的正股为海外股份,投资者应参阅牛熊证上市文件所载的安排。

关于牛熊证的其他问题编辑本段回目录

何时是牛熊证的最后交易日?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还可以出售牛熊证吗﹖

  每只牛熊证在发行时均有一个指定的到期日。若在到期日前牛熊证被收回的话,被收回当天(即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当天)便是该只牛熊证的最后交易日,由于牛熊证会实时被发行商收回并终止买卖,因此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投资者不可以把牛熊证出售。若牛熊证一直没有被收回,其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日前的一天。投资者须注意,这与现时衍生权证的安排不一样,衍生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日前的四天。 

如何获取在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上市的牛熊证的资料﹖

  有关牛熊证的价格数据,香港交易所网页的「投资者」栏目内登载了牛熊证的延时数据,投资者如欲获取实时数据,可向信息供货商订购。香港交易所推出了一项内地地区折扣的优惠计划,鼓励内地用户使用香港交易所的市场行情服务,请参阅本文「投资信息」章节。

  至于牛熊证的其它资料,例如上市文件等,投资者可到香港交易所网页「产品」下的「牛熊证」栏目或到「投资者」栏目浏览。

牛熊证的流通量提供者有什么责任﹖

  牛熊证发行商须就其每一只上市牛熊证委任一名流通量提供者,香港市场一般俗称「庄家」(内地称为「做市商」)。每名流通量提供者会有一个「95XX」或「96XX」的代号以资识别。发行商的上市文件会列出流通量提供者的具体责任。一般而言,流通量提供者须在市场开市后5分钟直至收市期间,以「持续报价」或「响应报价要求」的方式就牛熊证履行开价的责任。流通量提供者须为最少10手牛熊证提供买卖报价。发行商必须在上市文件列明牛熊证的最高买卖差价。

投资者投资的牛熊证属于「响应报价要求」类别,他可怎样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

  投资者可直接联络其证券商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流通量提供者的名称和电话号码亦会在香港交易所网页「产品」下的「牛熊证」栏目及发行商的上市文件中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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