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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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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编辑本段回目录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定义: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概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为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QF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实现有序、稳妥开放证券市场的特殊通道。包括韩国、台湾、印度和巴西等市场的经验表明,在货币未自由兑换时,QFII不失为一种通过资本市场稳健引进外资的方式。在该制度下,QFII将被允许把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在内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的证券市场。
  QFII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帐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什么样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才是合格的?在这当中需要很多条件,核心是不能短期炒作,应具有中长期投资的性质。台湾、韩国等地的经验表明,引入QFII机制后,热衷投资绩优股、重视上市公司分红、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的理性投资理念开始盛行,投机行为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的巨幅波动。因此,通过引进QFII机制,吸引境外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进来,将有利于进一步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还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投资理念,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促进上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速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

QFII制度原理 编辑本段回目录

  QFII制度的实质是一种有创意的资本管制。在这一机制下,任何打算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的人士必须分别通过合格机构进行证券买卖,以便政府进行外汇监管和宏观调控,目的是减少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游资"对国内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冲击。而通过QFII制度,管理层可以对外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推动资本市场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QFII机制的三个核心问题 编辑本段回目录

  其一是合格机构的资格认定问题。包括注册资本数量、财务状况、经营期限、是否有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标准,以选择具有较高资信和实力、无不良营业记录的机构投资者。
  其二是对合格机构汇出入资金的监控问题。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手段:一种是采取强制方法,规定资金汇出汇入的时间与额度;另一种是用税收手段,对不同的资金汇入汇出时间与额度征收不同的税,从而限制外资、外汇的流动。
  其三是合格机构的投资范围和额度限制问题。投资范围限制主要对机构所进入的市场类型以及行业进行限制;投资额度包括两方面:一是指进入境内市场的最高资金额度和单个投资者的最高投资数额(有时也包括最低投资数额)。二是合格机构投资于单个股票的最高比例。

我国QFII的诞生 编辑本段回目录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整体规模、功能和效率大大提升,已经成为亚太地区最大同时也是最有活力的证券市场之一。应该说,现在引入QFII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比重远远低于境外成熟市场,这严重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从这个角度来看,引入QFII相当迫切。
  在这种情况下,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就陆续有专家建议我国政府尽快引入QFII制度。此后,有关管理部门成立了专门研究小组对此进行研究。2002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出席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第27届年会时正式谈到QFII,并对此给予了很高评价。7月18日,深交所举办了"引进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座谈会"。这次会议解决了许多QFII的技术问题,对我国引入QFII机制具有重要意义。11月5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北京时间2003年7月9日上午10时17分,在京城著名的东方君悦大酒店浮碧厅,来自国内外的40多家媒体与瑞银高管共同见证了历史性的一刻:QFII第一单的指令此刻正在发出,10点19分左右,也即指令发出的2分钟后,首单买入的四支股票全部确认成交,备受瞩目的QFII正式登上中国证券市场大舞台。
  10点15分,摄影、摄像记者的“长枪、大炮”悉数对准了瑞士银行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此时她开始拨打电话,准备向申银万国(相关,行情)证券公司发出下单指令。但不知何故,电话线却在这节骨眼上出了问题,无法打通,使QFII第一单指令的发出无端添了一丝曲折。
  10点17分左右,电话终于打通,袁淑琴向申万发出指令。此时全场鸦雀无声,众人侧听她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一一报出买入股票的名称:宝钢股份(相关,行情)、上港集箱(相关,行情)、外运发展(相关,行情)、中兴通讯(相关,行情)。在经过约2分钟的等待后,申万的交易员报出买入四支股票的成交价格,成交得以确认,全场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瑞士银行亚洲区主席贺利华(Rodney Ward)非常高兴地说:“作为首家投资于中国境内市场的QFII,瑞银深感荣幸,QFII机制的实施,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今天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言,深具历史意义。”
  瑞银亚洲证券部主管贺隆(John Holland)说:“QFII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进程当中一个新篇章的开始。QFII提供了一个框架,所有的改革和变化将在这个框架下发生。在国际资本不断流入中国证券市场的过程中,无论是中国还是国际资本都能获得好处。但重要的是,我们应看到,今天仅仅是这一进程的开始,双方需经历一个互利的、相互教育的过程,中国公司对股东负有责任,要教育广大投资者了解中国市场的情况和蕴藏的投资机会;同样,国际投资者也要发挥作用,教育中国上市公司让他们了解国际资本市场的希望是什么,帮助中国公司以有效的方式进入到国际市场。”
  “深信这个教育的过程决定QFII机制的成功与否,QFII的成功与否不可能在未来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就能看得出来,它需经过未来很多年的时间才能得以验证”。贺隆此言给在场的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我国QFII制度的特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是引入QFII制度的跨越式发展,一步到位。按照国际上的一般经验,资本市场的开放要经过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可以是先设立“海外基金”(台湾的模式)或者“开放型国际信托基金”(韩国模式);而这一阶段台湾用了7年,韩国也用了11年。我国则是绕过第一阶段,一步到位,其后发优势不可估量。
  二是QFII准入的主体范围扩大、要求提高。新兴资本市场的国家和地区为了加大监管和控制的力度,普遍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何种类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进入本国或本地区,此外,对QFII的注册资金数额、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等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与此相反,我国对QFII主体范围的认定比较宽泛,而且赋予了境外投资者更多的自主权。然而,我国从保障国内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出发,对注册资金数额、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指标的要求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是人民币升值迅速,QFII闻风而动,QFII的额度骤增60亿美元,QFII当仁不让地成为A股市场最有想法、最有资金实力的做多的主力部队,下一阶段瞄准QFII必然增仓的品种是捕捉底部黑马的必然选择。QFII正成为推动A股市场发展的一只重要力量。来自200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上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末,52家QFII持有A股的总市值已经达到971亿元,占沪深两市2006年末流通总市值的比例达到3.88%,一跃成为A股市场仅次于基金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
  QFII准入门槛大幅降低
  《办法》降低了保险公司、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门槛,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也获得了申请资格。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由原先的100亿美元下调到50亿美元,保险公司取消了实收资本限制,成立年数的要求也由30年降到5年。另外,明确规定养老基金等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准入资格。
  资金锁定期缩短
  《办法》为鼓励长期投资者直接申请QFII资格和额度,将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共同基金等长期资金的锁定期由一年以上降低为3个月,可以适当满足长期资金对于流动性的要求。
  QFII可直接开设证券账户
  《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应当以自身名义申请开立证券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这一办法适当解决了原有规定不能满足养老、保险类大机构分账管理资产的要求以及实际投资者隐藏在QFII总账户背后不利于有效监管的问题。
  多券商委托制度
  为方便QFII投资,《办法》规定每个合格投资者可分别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三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改变了每个QFII只能分别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委托一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使得投资运作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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