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分离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部门和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只向缴费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单,不直接收款,由缴费义务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收款后,给缴款义务人开具收费票据,所收资金按规定分别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