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一、剥削的本质 编辑本段回目录
剥削的本质就是人类主体之间(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交往过程中的不等价性。
二、《词海》的解释编辑本段回目录
【词语】:剥削
【注音】:bō xuē
【释义】:①压榨侵夺:剥削黔黎|残酷剥削。②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地攫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原始社会末期随剩余产品和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历史上依次出现的基本剥削形式有奴隶占有制、封建地租制和雇佣劳动制。人类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剥削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随之消灭。
三、《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的解释 编辑本段回目录
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上剩余产品的出现是剥削产生的物质前提条件,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以及社会分裂为阶级是剥削产生的现实基础。所谓的生产资料则指的是:“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需的一切物质条件,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 又称生产手段 。包括土地 、机器、设备、厂房、工具、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等。”。
四、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编辑本段回目录
1、马克思主义剥削概念的理论根据。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利润平均化规律”的作用下,一般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价值增长量(即剩余价值量)与所投入的价值总量(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量和生产资料的价值量之和)成正比。这就必然地形成一个自然的剩余价值分配规律:一般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价值增量(即剩余价值量)将会要根据各主体所投入的劳动力价值量或生产资料价值量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也就是说,谁拥有并且投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越多,谁就会分配到更多的剩余价值量。根据“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任何价值增量都由劳动者创造,都来源于“活”的劳动价值,由于生产资料中所内涵的劳动价值是一种“死”的劳动价值,并没有对价值增量产生贡献,生产资料的投入者并没有付出劳动,却得到了剩余价值,这是一种“无偿占有”,这是一种“剥削行为”。
2、剥削的定义。剥削(exploitation)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上剩余产品的出现是剥削产生的物质前提条件,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以及社会分裂为阶级是剥削产生的现实基础。剥削的产生出自于分配,不仅指消费资料的分配,而且指生产条件的分配。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
3、剥削的起源。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低下,原始氏族采取了集体协作的生产方式,不可能产生剥削。而随着生产的发展,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个体进行的劳动和由个人支配的剩余产品,逐步形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当社会分裂出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和奴隶时,人类进入了奴隶社会。奴隶制是欧洲大陆氏族制度解体后出现的第一种剥削制度,而在东方大陆上,氏族制度逐渐由公社制度所代替,产生了以公社和国家所有制的东方专制主义。
4、剥削的发展。继奴隶制之后 ,欧洲依次出现过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在这三种剥削制度下,剥削阶级榨取剩余劳动和产品的方式都有所不同。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奴隶,奴隶主的剥削采取了直接占有奴隶的全部劳动及其产品的形式。在封建制度下,封建主占有土地,不完全占有封建农奴,封建主的剥削采取了地租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的买卖进行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按劳动力的价值支付给劳动者;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发挥作用所创造的价值是不等的,后者大于前者,这个差额就是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的剥削采取了占有剩余价值的形式。
5、剥削的消灭。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再到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的依次更替,表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表现为历史上的一种进步,这种进步是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来实现的。但是,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无产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必然要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建立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
6、三种剥削制度。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三种剥削制度:即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这些剥削制度有着共同的本质:对剩余劳动的剥削。然而,不同的剥削制度,榨取剩余劳动的具体形式又有区别。在奴隶社会,生产资料和奴隶本身都为奴隶主所有,奴隶主的剥削采取直接占有无报酬的奴隶劳动及其产品的形式,这是一种最残酷、最野蛮的剥削形式。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榨取剩余劳动采取占有地租的形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地租先后采取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的具体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采取占有剩余价值的形式,相应地对雇佣劳动者的必要劳动则采取支付工资的形式。工资这种形式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剩余劳动的剥削,似乎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获得了报酬;其实工资不过是工人的劳动力价格,是为维持工人生活的必要劳动部分;剩余劳动形成的剩余价值则以利润的形式为资本家所占有。剩余价值在不同种类的资本家之间以及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瓜分,又采取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资本主义地租等具体的形式。在不同的剥削制度中,都存在过从属性质的剥削形式,如商人通过不等价交换进行的剥削,高利贷者的高利贷剥削等等。
7、资本主义的两种剥削方法。绝对剩余价值剥削与相对剩余价值剥削。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剥削方法逐渐由以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的剥削转向以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的剥削。相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方法,这是一种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根本性的革命”。它带来下列后果:A、把科学技术并入生产过程,把先进管理应用于生产过程。B、导致劳动的变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的普遍规律。随着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旧的分工将会逐渐消失。C、工人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在经济繁荣时期,工人不仅必要的生活消费资料增加了,工人阶级(他们的全部后备军现在都积极参加进来),也暂时参加他们通常购买不起的各种奢侈品的消费。由此,马克思指出,现代工业从不把某一生产过程现存形式当作最后的形式,因此,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技术基础本质是保守的。
五、剥削的种类编辑本段回目录
第一类、阶级社会的权力剥削。在阶级社会或特权等级社会里,特权者凭借社会制度所赋予的特权,剥削无权的劳动者和其它生产要素所有者(经营者)。这种剥削制度,是一种超经济强制形成的剥削,即不是通过自愿自由的交易形成的剥削。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阶级社会,其剥削主要是权力剥削。据一些研究者说,改革开放前的天朝社会,也是具有一定等级特权特征的等级制社会。比如,九重天的工人与九重地的农民,比如国家级、省级和地方国营、大集体、小集体制工人,其工资福利与其劳动能力和劳动贡献无关,只与其所在单位的等级有关,与父母的基因有关。
第二类、市场经济的垄断剥削。是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拥有市场垄断力量者,包括对生产要素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垄断者,以及某种产业的垄断经营者,凭借市场垄断力量对缺乏市场谈判力量者(也包括劳动和资本等要素所有者)的剥削。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剥削,就是假定在少数人垄断土地和资本所有权,通过市场的自由交易对一无所有(既无土地产权也无资本产权)的劳动者的剥削。实际上,垄断力量也剥削不具有垄断力的资本和土地要素产权拥有者。比如,专业知识和技术拥有者剥削劳动、剥削资本。
第三类、利用善价值观念绑架社会的剥削。比如,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在大家庭中流行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特别为儒家所推崇)观念。在一个这样的大家庭中,往往有一些好吃懒做者,但他们却享有其它勤劳兄弟一样的福利,甚至在家长的溺爱下享有更多。古代的这种观念到了现代的非宗法社会仍然没有改变,只不过在现代社会中变成了养懒人(懒惰的穷人)的一种制度安排,以国家税收和转移支付形式,从勤劳者和有钱人那里收税来养活一些有劳动能力却不劳动的人。一些人以**主义不能饿死人为理由,不干活却要政府必须养活他。美国一些懒惰的穷人,也利用社会的向善的价值观念,利用民主制度以选票要胁政治家出台政策养活他们。
这里要说明的是第二类剥削,即市场垄断剥削,也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少数人垄断土地(自然资源)和资本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且排斥竞争的垄断,在伪竞争下形成的剥削。这里的少数人,在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制度里就是地主和资本家,在国有制主导的公有制社会里,就是掌握资源配置权力的官员和国有垄断企业管理者、老职工。第二是政府管制所产生的剥削,特别是价格管制产生的剥削,在我们国有制主导下盛行价格双轨制,据有关学者估计,每年因价格双轨制产生的、被相关垄断利益集团瓜分的租金占GDP的相当比例(有的说在20%左右,有的说更多)。第三种是绝大多数人拥有土地、资本等财产(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垄断者在竞争的优胜劣汰中产生但并无制度安排排斥竞争的垄断,所产生的剥削。在三类剥削,以及第二类的三种剥削中,又可分为创造价值的剥削与瓜分价值的剥削。仅就财富价值而言,第二类的第三种,主要是创造价值的剥削。创造价值的剥削,是有利于社会和有利于劳动者和穷人的,值得鼓励的,是技术进步和社会前进的动力。而纯粹瓜分(剩余)价值的剥削,则是罪恶的,反动的和阻碍社会进步的。掌握土地和资本所有权(或垄断经营权)的垄断力量,在市场化的伪竞争中,是最不顾劳动者死活的。比如野蛮资本主义时代,比如有大量劳动者饿死却不开仓放粮的某个年代。这种情况比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还不如,因为具有经济理性的奴隶主还非常关心奴隶的健康,非常在乎奴隶的死活。家天下的有责任感的皇帝,也多怀仁慈之心。
六、剥削概念的置疑。 编辑本段回目录
1、信息是价值的真正源泉。统一价值论认为,信息的本质就是“消除不确定性”,而“消除不确定性”等同于“提高有序性”,“提高有序性”就是“提高功能有序性”,“提高功能有序性”就是“增加价值量”。因此信息的根本作用和本质内涵在于改变系统的价值总量,即信息是价值的真正源泉。信息的产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物进化。任何耗散结构都具有一定的自组织能力,它们在自组织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基因变异的方式来形成信息(包括正价值信息和负价值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来选择信息,并通过基因遗传的方式来贮存和传播信息。生物信息的积累使生物组织之间、及生物个体之间能够产生越来强的相干作用与协调作用,各组织的结构越来越精细,个体之间的协作越来越和谐。二是人类劳动。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通过行为方式的变换与思维方式的变换来形成信息,通过价值判断与价值评价来选择信息,并通过经验和能力等方式来贮存和传播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发展和完善各种形式的扩展耗散结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社会关系、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来形成信息,通过价值判断与价值评价来选择信息,并通过科学与技术等方式来贮存和传播信息。第三方面,劳动促进了手与脚的分工,使人学会了制造和使用工具;劳动促进了语言的产生,加速了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劳动促进了大脑和机体的进化,加速了信息的积累与处理。人类劳动分为体力劳动、脑力劳动与生理力劳动三种基本形式。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和生理力劳动都可以凝聚一定的信息,因而都可以产生价值增值,其中生理力劳动凝聚的信息通常是以生理信息的形式凝聚于人的机体之中,主要表现为机体健康性、身体灵活性、感官灵敏性、环境适应性、思维创造性等方面的加强,有时也表现为缺陷器官的修复与强化、体液与组织的弥补和替代等。人类最早的信息也是全部来源于生物进化,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由于生物进化过程非常缓慢,它所产生的信息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人类劳动可以看作是信息的唯一来源。于是,“信息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就基本上等价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了。总之,劳动之所以被确认为价值的唯一源泉,并不是因为抽象意义上的定义,而是因为劳动在信息(包括人类机体的生物信息)的形成、传播、处理和运行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2、没有信息注入,活劳动也不创造剩余价值。统一价值论认为,在没有新信息注入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价值都不会产生价值增值,工人所投入的劳动价值和资本家所投入的生产资料使用价值本身都不会产生价值增值,工人所付出的劳动价值只能在生产过程中将自身的劳动价值等量转移到产品之中,生产资料使用价值也只能通过“折旧”的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将自身的价值等量转移到产品之中。但是,生产资料所有者拥有组建生产系统和运行生产过程的“特权”,而这种组建和运行将会存在信息注入的机会,由此可以产生价值增值,这些信息就是管理信息,管理产生能够价值,管理能够产生效益。资本家(即生产资料所有者)产生信息的来源主要体现在:一是决策信息,生产资料应该投入到什么领域才能产生最大的价值效益?二是技术信息,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三是管理信息,如何组织生产?如何安排销售?如何进行成本核算?等等。工人产生信息的来源有三条:一是消费信息,工人在消费过程中经常会积累一些消费信息,从而使较少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转化为更多的劳动潜能;二是劳动信息,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会也会积累一些劳动信息,从而使较少的劳动潜能转化为较多的劳动价值;三是生产信息,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会也会积累一些生产信息,从而使较少的劳动价值转化为较多的新的产品使用价值。在正常的社会生产条件和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资本家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信息,并由此创造的价值全部归资本家所有;工人在消费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信息,并由此创造的价值全部归工人所有,两者各得其所。
3、主体之间的交往遵循等价原则。统一价值论认为,由此人类主体之间(人与人、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之间)在进行商品交换过程中,原则上都遵循着“等价”的一般原则,这种“等价”原则是从整体的、抽象的、长远的角度而言的,而不是从局部的、具体的、眼前的角度而言的。也就是说,人与人(或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之间不等价的“剥削”行为,只是局部的、暂时的和相对的,不是整体的、长远的和绝对的。资本家与工人在双方履行雇用与被雇用的合同关系时,基本上遵循着等价交换的一般原则,即不存在“资本家养活工人”的问题,也不存在“资本家剥削工人”与“工人养活资本家”的问题。因此就阶级来划分,只能划分为统治阶段与被统治阶级,而不能划分为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
2、没有信息注入,活劳动也不创造剩余价值。统一价值论认为,在没有新信息注入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价值都不会产生价值增值,工人所投入的劳动价值和资本家所投入的生产资料使用价值本身都不会产生价值增值,工人所付出的劳动价值只能在生产过程中将自身的劳动价值等量转移到产品之中,生产资料使用价值也只能通过“折旧”的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将自身的价值等量转移到产品之中。但是,生产资料所有者拥有组建生产系统和运行生产过程的“特权”,而这种组建和运行将会存在信息注入的机会,由此可以产生价值增值,这些信息就是管理信息,管理产生能够价值,管理能够产生效益。资本家(即生产资料所有者)产生信息的来源主要体现在:一是决策信息,生产资料应该投入到什么领域才能产生最大的价值效益?二是技术信息,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三是管理信息,如何组织生产?如何安排销售?如何进行成本核算?等等。工人产生信息的来源有三条:一是消费信息,工人在消费过程中经常会积累一些消费信息,从而使较少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转化为更多的劳动潜能;二是劳动信息,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会也会积累一些劳动信息,从而使较少的劳动潜能转化为较多的劳动价值;三是生产信息,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会也会积累一些生产信息,从而使较少的劳动价值转化为较多的新的产品使用价值。在正常的社会生产条件和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资本家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信息,并由此创造的价值全部归资本家所有;工人在消费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信息,并由此创造的价值全部归工人所有,两者各得其所。
3、主体之间的交往遵循等价原则。统一价值论认为,由此人类主体之间(人与人、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之间)在进行商品交换过程中,原则上都遵循着“等价”的一般原则,这种“等价”原则是从整体的、抽象的、长远的角度而言的,而不是从局部的、具体的、眼前的角度而言的。也就是说,人与人(或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之间不等价的“剥削”行为,只是局部的、暂时的和相对的,不是整体的、长远的和绝对的。资本家与工人在双方履行雇用与被雇用的合同关系时,基本上遵循着等价交换的一般原则,即不存在“资本家养活工人”的问题,也不存在“资本家剥削工人”与“工人养活资本家”的问题。因此就阶级来划分,只能划分为统治阶段与被统治阶级,而不能划分为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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