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工厂法:以单个的企业作为基本统计单位,按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计算总产出;在同一企业内部不能重复计算被消耗品的转移价值,但在不同企业之间可以类似的被消耗品转移价值的重复计算。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