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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公式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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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定资本充足性的方法之一,亦称分类比率法。该方法于20世纪50年代初由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设计。该方法根据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程度的差异,将银行资产分作流泪,并分别对每类资产规定了各自的资本要求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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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风险资产。包括现金、存放同业、短期国债及第一、第二级准备金等流动性很强的资产。这类资产流动性高、风险极低,不需要资本作保障。

  2、风险较小资产。包括5年期以上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安全性较好的信用担保贷款等风险小于一般资产的贷款和投资。这些资产的流动性较高,风险较小,风险权数定为5%,即要求5%的资本保障。

  3、普通风险资产。包括除了政府公债之外的证券投资和证券贷款,故也成为有价证券资产。其风险较大,流动性也较差,故风险权数定为12%。

  4、风险较高资产。包括那些对财务状况较差、信用水平较低和担保不足的债务人的贷款。这类资产的风险权数为20%。

  5、有问题资产。包括超过偿付期限的贷款和可以贷款。银行持有的此类资产遭损失的概率很大,故其风险权数为50%。

  6、亏损资产和固定资产。亏损资产是银行投入的因损失而收不回来的资产;固定资产是购置的进行生存、发展、开展业务的物质条件,是被固化了的资本。这类资产应由银行资本金抵偿,因而其风险权数为100%。

  银行在以上分类基础上,利用加权平均法将上述资产额分别乘以各自的资本资产比率要求,并进行加总,即可求得银行最低资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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