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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控制权之争 发表评论(1)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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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美控制权之争国美控制权之争

  8月5日,国美电器的一份起诉黄光裕的公告,将大股东黄光裕和以陈晓为董事会主席的国美董事会之间的矛盾公开化。目前,国美股权之争正在进入关键阶段。均对媒体表态获得机构投资者支持之后,国美股权之争的双方,目前正在积极备战即将举行的股东大会。

  8月5日,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国美电器已于今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称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并向其寻求赔偿。

  同时,国美公告称日前从黄光裕全资控制公司处收到一封要求举行特别股东大会的信函,提出多项不具备正当理据的要求,包括要求撤销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于公司董事会的职位,并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等。

  有行业专家表示黄光裕对公司在过去近一年半的短短时间里迅速走出危机,实现业绩恢复的事实的漠视,是对所有员工饱受公司创始人个人问题所承担的风险,以及为公司发展付出的不放弃,不抛弃的艰辛劳动的全盘否定。这也标志着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彻底决裂。

关键人物编辑本段回目录

黄光裕

职位:国美电器前董事长,董事

国美控制权之争黄光裕

行业:IT
籍贯:广东汕头
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分院
身价:430亿元
简介:黄光裕在1987年创办的国美电器目前已发展成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企业。2004年销售额238亿元,在中国所有连锁企业中排名第二。除了零售之外,黄光裕在地产方面也有数十亿的投资,并在今年初成立了国美置业。日前(08年11月23日)被公安带走调查,迄今不知下落,可能与其早年涉嫌利用空壳公司违规运作、非法挪用资金与行贿行为等有关。率先报道黄光裕被捕消息的是大陆「世界企业家」杂志。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遭公安机关拘查,其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

陈晓  

  1959年初出生于上海   
  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   
  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国美控制权之争陈晓

  2003年12月,陈晓兼并广州东泽,首开国内家电连锁业并购先河   
  2004年底永乐成功引入美国摩根士丹利战略投资   
  2005年7月,宣布以不高于1.4亿元的价格收购台湾灿坤在内地的半数门店

  2005年10月14日,它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6年7月国美电器在香港宣布要并购永乐家电,他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7年12月14日,国美宣布通过第三方机构收购大中电器。他成为国内最大的家电企业的掌舵人。
      2008年11月任国美集团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起,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   

     2010年6月28日起,国美董事会同意公司主席兼总裁陈晓辞去总裁一职,陈晓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大事记 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6年11月1日 国美电器并购永乐,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成为国美CEO
●2008年11月17日 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08年11月 陈晓任国美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8日起 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
●2009年6月 国美成功引入贝恩资本,融资不少于32.36亿港元。
●2010年5月11日 黄光裕夫妇利用自己手中的表决权,在股东大会上连投5项否决票
●2010年5月18日 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光裕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6月28日 原常务副总裁王俊洲被提拔为总裁,陈晓则继续担任董事局主席一职。
●2010年8月5日 黄光裕向国美董事会发函,要求罢免陈晓;国美起诉黄光裕

国美之争的缘由编辑本段回目录

1、祸起公司战略调整

(1)效率优先,还是规模优先? 
     据媒体报道,黄光裕与陈晓的矛盾激化的导火索之一,就是双方对国美电器发展战略的调整,在黄光裕时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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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指导。而陈晓主政以来国美则转变思路,以提升单店效益为优先,并大量关闭效益差的门店——这两种不同的思路导致了黄陈之间的矛盾公开化。
(2)股份多元所以利益诉求多元,公司路线之争是股东权利的体现
    究竟应该是“规模第一”符合股东最大利益?还是“利润第一”符合股东最大利益?这是“陈黄之争”的焦点之一。事实上,对于黄光裕之类基于长远战略利益考虑的大额股份之股东而言,当然关注国美长远的战略利益,而对于其他股东而言,当前业绩为优先考量。跳脱事件本身来看,公司发展战略的争夺恰恰是代表不同利益诉求的股东权利的体现。
(3)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大股东不能直接指挥公司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称:“股东权利并不等同于经营管理权,董事会要向全体股东负责,但并不意味股东可以直接指挥公司,即使是大股东也一样。同时公司利益也不等于股东利益,它还涵盖了管理层、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等,董事会不仅向股东负责,更要为公司利益服务。”

2、陈晓引入贝恩激化矛盾

(1)贝恩入股:引狼入室?
    在黄陈之争进入白热化后,2009年6月6日,国美电器召开董事会,全票通过了贝恩资本注资国美电器的方案:贝

国美控制权之争国美控制权之争

恩资本以及国美电器现有股东都有权力认购新增发的18%的股权,同时,贝恩资本出资认购国美电器46亿港元可转债中的12%,并且签订了黄光裕方面认为的“极为苛刻”的绑定条款和索赔条款,并认为这些条款将国美拉进了极大的风险当中。而陈晓在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解释说,黄光裕事发后,国美陷入了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中,融资极度困难。在随时可能倒闭的风险中,贝恩愿意出钱自然条件也相对苛刻,管理层根本没有砝码谈判,“大家都知道我们需要融资时,能谈什么条件?”。
(2)黄光裕入狱后黄家已没有董事席位,也就不具备表决权 
     在引入贝恩资本的事件中,黄氏家族实际上早就知道双方谈判,但却并无知情权。在香港(国美上市地)和英属百慕大群岛(国美注册地)的法律体系下,如果黄光裕想真正参与公司决策,需要在董事会具有表决权。但在黄光裕入狱后,黄家在国美董事会已经没有董事席位,相应的也没有对公司事务的表决权。事后陈晓对媒体解释称,黄光裕身在狱中,不可能将引资文件全部送进去,只能是纸条和一两页的书信沟通。而按照有关法律,黄光裕并非董事会成员,黄家事后获悉是正常之事。
(3)董事会引资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有关专业人士指出,国美董事会本身具有与贝恩资本的“融资协议”,以及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等多项决策权,这是因为在一般公司治理结构下,股东大会都会赋予董事会一些基本权利,如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方便董事会经营公司,也避免所有者直接指挥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当然,如果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认为上述交易对公司是有损害的,则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要求撤销,或申请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进行调查、聆讯和制裁。

3、增发导致即将到来的股权对决

(1)陈晓:用增发手段稀释黄光裕股权
      根据国美2009年年报与香港联交所8月13日资料,目前黄光裕家族控股的Shinning Crown持有国美33.98%股权;

国美控制权之争国美控制权之争

陈晓方面,则有1.38%,并且得到贝恩资本相当于10.81%股权的支持。陈晓现在打出的另一张牌是赶在临时股东会前增发20%新股,届时现任经营团队将获得总共29.18%的支持,而黄光裕家族的股权会进一步被稀释到25.58%。
(2)黄光裕:继续增持股份,资本是最好的反击手段
     另一方面,大股东黄光裕反击的方式则为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股份。继8月24、25日买入0.8%的股权之后,黄光裕旗下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分别于8月30日至31日继续增持国美电器1.45亿及3160万股,合共1.77亿股。目前大股东黄光裕的总持股已经达到了35.98%,用资本进一步增强了其在股东大会的话语权。对此国美方面表示,增持这是大股东的权利,对此不发表任何言。而黄光裕方面也有权继续认购陈晓方面计划增发的20%股份,并且公司增发按照惯例也应该优先对大股东进行募股,届时黄光裕还有机会扩大自己的话语权。

决定国美电器控制权归属的8个问题编辑本段回目录

01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可能会在什么时间召开?
    根据国美电器注册地百慕大的法律,现任董事会应该在21个工作日内回应Shinning Crown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如果董事会不回应,动议股东可以在发出声明函42日之后自行召集举行临时股东大会。目前表决时间的决定权在现任董事会手中,初步估计现任董事会将在8月23日以后再召开股东大会,因为如果发布业绩稳健的半年报,对现任董事会争取投资者更有利。

02 陈晓和贝恩手中还有哪些筹码?
A 贝恩资本可能在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前进行债转股,这将使它拥有10.8%的股份,加上陈晓本人约2%的股份,有超过12%的投票权;
B 支持现任董事会的人,可以游说近180个投资机构,尤其是持股9.01%的摩根大通、持有6.62%股权的摩根士丹利、持有5.93%股权的富达基金这样股权较多的机构投资者;
C 如果陈晓和贝恩志在必得,他们可以考虑现金吸入二级市场上的国美股票,或者从持股较少的机构投资者那里购买股票。不过,二级市场上流通的国美股票只有10%左右,吸纳的成本会比较高;
D 目前获得管理层的支持和声援,投资者有可能考虑到管理层支持现任董事会,出于公司管理层和运营策略稳定的需要,而选择支持现任管理层;
E 现任董事会目前拥有股东大会授予的增发20%股权的授权,可以在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该项权力之前,进行增发,进一步稀释黄光裕家族股份。

03 陈晓和贝恩有哪些劣势?
陈晓加贝恩大约掌握12%股权,跟黄光裕家族的31.7%相差比较悬殊,如果届时有80%股份参加投票,陈晓贝恩联盟至少需要争取到28%的额外支持股份,如果有90%股份参加投票,他们需要争取到33%的支持股份。
散户投资者可以通过亲自到场投票,也可以委托投票。上一次国美股东大会(5月11日)大概只有62.5%投票权的股东参加,这一次也应该不会很高—散户不太可能去投票。但无论如何,贝恩和陈晓的拉票压力都很大。

04 黄光裕家族手中还有哪些筹码?
A 大股东手中的33.98%股份,即使是贝恩债转股稀释,还有31.7%,这是大股东最大的筹码;
B 黄光裕家族也可以对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富达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行游说。如果机构投资者能相信黄光裕时代推行的高速扩张战略对国美的未来发展更有利,机构就可能支持他;
C 可以考虑变卖黄光裕名下其他未冻结的财产,在二级市场增持更多国美股票,不过这一条可能难度较大,黄光裕夫妇要交6亿罚金,2亿资产被没收,资金应该不再丰裕;
D 变卖黄光裕名下400多家国美电器未上市门店的资产,获取现金增持股票;
E 黄光裕手中掌握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目前只是授权给上市公司使用,黄家可以参考相应法律条款收回商标,迫使董事会妥协。

05 黄光裕家族在此次股东争夺战中有哪些劣势?
A 黄光裕不能及时和自由地跟外界联系,目前只能通过律师带话等方式遥控指挥,只有两个妹妹在外面跟国美董事会进行争夺,国美董事会和贝恩都有完善的财务、律师、新闻公关体系,而黄光裕家族欠缺相关能力;
B 黄光裕案二审宣判在即,黄光裕家族大量精力都要放在黄光裕案上,没法全力进行国美董事会控制权的争夺;
C 黄光裕是待罪之身,投资者可能考虑到黄光裕的罪犯身份及案件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而对押宝黄光裕心存疑虑。

06 国美电器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会在此次控制权大战中受到什么影响?
对职业经理人来说,这肯定是一段非常不愉快的经历,本应专注于公司具体业务的他们被拉去进行政治气氛浓厚的“站队”,会一定程度挫伤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国美的绝大多数职业经理人都是黄光裕时代提拔起来的,无论本次如何“站队”,他们很可能并不会与争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撕破脸。现在基本可以判断,无论股东大会谁输谁赢,已经分配的激励将继续有效,而经理人队伍中的多数可能得到留任。

07 如果这一次股东大会陈晓夺得控制权,他会做什么?黄光裕赢了呢?
如果此次股东大会陈晓和贝恩联盟获胜,陈晓将得以巩固对董事会的控制力,之后可能通过增发等方式继续稀释大股东在国美电器的股份,将黄光裕弱化为没有话语权的财务投资者;
如果黄光裕获胜,首先会重新选举董事局主席,利用大股东权力换掉部分董事,之后可能继续运作近400家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的计划以增强自己的控股比例,再之后可能重启在国内市场的扩张计划,与苏宁电器比拼跑马圈地的速度。

08 国美董事会起诉黄光裕2008年的上市公司回购违规一案,会很快审理宣判吗?
可能不会。因为黄光裕在北京监狱服刑,近期会进行二审宣判,传票很难送达。2009年香港高院就曾向黄光裕发出传票,但是未能送达。即使是很快送达,相关的调查取证还需要时间,因此,短期内,国美在香港诉黄光裕的侵权诉讼不会审理宣判。

国美的“囚徒困境” 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为国美的创始人,黄光裕失去自由已近两年。然而,在由黄光裕家族主动发起的国美控制权争夺大战中,身处“囚徒困境”的绝不仅仅是黄光裕。

  事实上,在欧美等公司法理勃兴的资本市场,公司的控制权争夺从来都是司空见惯之事,并成为制约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特别是随着公司股权的分散化趋势,无论是股东之间的争夺,抑或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争夺,都能够在公司法理的框架内用法律技术解决,而至于公司的“主权是谁”的问题则早已被视为“落伍”的概念被欧美公司法所抛弃。

  然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基于中国家族企业根深蒂固的传统,在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上,“公司的主权是谁”则是一个承载了情与理、德与法等诸多情绪的超法律范畴,而这种多元情绪的纠结,使得本来一目了然的国美控制权争夺过早陷入了了残局和乱局。

  无论是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还是作为管理层的陈晓,在应对这场攸关国美未来的大战中都不自觉地露出了在法理上稚嫩和人际上老辣的两面性,而这种两面性又使得争夺的双方将自身陷入了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

陈晓失誉

     陈晓,国美的董事局主席,另一个身份是国美拥有1.37%股份的小股东。毫无疑问,在8月4日黄光裕家族发起反击之前,其在与黄光裕家族的暗战中利用黄失去自由的天赐良机而占尽先机:引进了贝恩,摊薄了黄的股权,并用股权激励的“金手铐”牢牢锁住了黄的旧部,并在今年5月通过董事会强行通过了黄极力反对的贝恩的董事人选。正是基于此,他才敢放出“黄光裕在中国的政治生命其实已经结束……结果绝对是鱼会死,但网不会破!”的狠话,随即,黄光裕那些目前在国美董事会任职的旧部公开表态支持陈晓。

  然而,陈晓的悲剧恰恰在这一刻发生:这种董事会成员一边倒的支持,甚至连黄光裕股权的代言人都倒向陈晓,这自然引发了机构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最大担忧:当一个公司的控制权完全落入一个只拥有1.47%股权的职业经理人,而且公司董事会又一边倒地支持这个职业经理人的时候,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国美的任何利益方而言,都绝非一个好的选择,对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而言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在内部人控制下,公司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将损害股东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很显然,这是一种危险的胜利,而陈晓对于黄光裕作为大股东提出的正常诉求,不仅不能淡然应对,反而给外界一种“急眼”的感觉,刻意强调“黄光裕折让”,妖魔化黄光裕家族对国美的负面效应,反而使其失分不少,而且其策反王俊洲、魏秋立的行为更是开创了股东的代理人公然背叛大股东信托义务的恶劣先例,这样见利忘义的执行董事,恐怕不会以所有股东的利益作为考量自己行为的第一选择。

  毫无疑问,陈晓赢得了管理层,但很可能要付出职业声誉的代价。

黄光裕失利

  而黄光裕家族在与陈晓的争夺中,很显然要技高一筹。本来一开始处于劣势的黄家,以出乎意料的速度从失去国美实质控制权的挫折中成长起来,从刚开始的应对无方,到自如地应对陈晓打出的业绩、贝恩转股等牌,基本走出了国美“创始人”的心结,其应对相对陈晓更显从容,可以打一个A+以上的分数。

  但很显然,基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在争取机构投资者支持的过程中,“黄光裕折让”仍然将成为黄家的双刃剑,对于大摩等机构投资者而言,其要下决心投票支持黄,面临的政治和法律风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是黄家无法改变的软肋,也是贝恩之外的机构投资者难以投票的关键所在。 

  回到公司法理,陈晓面对这场黄光裕在狱中发起的控制权大战,其言必称董事的信托责任,然而,恰恰是其一系列“扫黄”的作为,让外界对其能否忠于股东的信托高度质疑;对于黄光裕而言,以34%不到的股权,让国美回到过去完全控制的时代的确不现实,但如果以第一大股东的身份,共享公司的控制权其实并不为过。 

  双方交战的初衷一方为“扫黄”,一方为“除陈”,而从目前来看,无论是“扫黄”还是“除陈”,对于国美的其他股东,对于国美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最好的结果就是双方通过和解,在陈晓出局这个对公司伤害最小的结果下,通过重组董事会,达成权力均衡,形成黄光裕家族与机构“共治”的局面。 

  而如果黄在9月28日的投票中失败,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绝不会善甘罢休,国美的主权战将继续,而很显然,一个动荡的国美不是任何一个投资者考虑的选项。

最新进展编辑本段回目录

8月30日 争夺国美的“意外”因素:杜鹃出狱

8月18日 潮汕老乡火线相助黄光裕20亿元
8月18日 黄光裕发表致全体国美员工公开信
8月17日 黄光裕家族:已与50家机构沟通
8月17日 国美电器:不否认也不确认增发
8月16日 国美高管:股东大会9月中下旬召开

8月14日 黄光裕家族:董事若“倒戈”将提诉
8月13日 国美5元老倒戈挺陈晓
8月12日 贝恩被逼债转股 稀释黄光裕控制力
8月12日 贝恩资本表态称换下陈晓是瞎来
8月12日 大摩与富达基金火线减持国美电器

结局与展望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国美电器9月28日发布的公告,陈晓成功留任国美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方面的5项提案4项被否决,国美控制权之争暂时落下帷幕。
国美控制权之争国美控制权之争

大股东黄光裕方面5项决议案有4项没有通过,只有撤销一般授权获得通过。黄光裕方面对此表示遗憾。 

      国美电器举行了特别股东大会对8项普通决议案进行了投票。每项决议案均需过半数支持方可通过,其中前3项为国美董事会方面 提出,后5项为大股东黄光裕方面提出。

长江商学院、原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周春生教授表示,这个结果是是一种平衡,或者基本打成了平手。周春生表示,如果陈晓继续留任的话,国美的控制权争夺可能还有后续。黄陈之间基本上已经破裂了,那么陈晓能够获得留任,更多的是个人资本和一些海外的资金以及投资机构的支持,这些基金的支持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证国美管理层的稳定,能够使国美的运转正常的运行。 

      他说到,如果今天投票的结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故事可能还没有结束。未来可能在大股东和董事局的合作方面,可能还会有更多的摩擦发生。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董事会的权限和股东大会的授权是有关系的,如果授权发生变化,陈晓在国美的影响力,或者他的决策权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周春生认为,就目前的结果来看,从黄光裕方面来说,最核心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但是从陈晓方面来说,也可以反映出绝大部分的股东还是支持他的,尽管黄氏家族掌握了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权,最终在留任方面,包括其他的事项都遭否决,从这个角度来看,绝大部分的机构投资人更支持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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