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概念编辑本段回目录
税收管理是指主管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国家对税收分配的全过程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旨在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税收管理的主体是指国家,即由国家负责管理。各级政府主管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税收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限。各级政府主管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的分工是:国家税务总局和所属的税务分支机构以及各级地方税务局负责各种工商税收;财政部及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机关负责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海关总署及其所属机构负责关税、船舶吨税以及进口商品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税收管理的客体是指税收分配的全过程。从宏观角度分析,税收分配涉及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等的分配关系;从微观分析,税收分配是指各级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前者构成税收管理体制问题,后者形成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狭义的角度讲,税收管理的客体主要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过程。
税收管理的职能是指税收分配过程中的计划决策、组织实施、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
税收管理是实现税收分配目标的手段,因此税收分配的目标也就是税收管理的目标。税收分配的目标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目标,即筹集收入的目标;二是调节经济的目标,即实现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在日常工作中,税收管理的目标又具体表现在各项管理活动中。
税收管理的内容编辑本段回目录
1、制度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制定税收制度对税收分配全过程的管理。税收制度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约束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计划、会计和统计管理制度。制度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管理体制,它的实质是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问题。
2、核算管理。是指税收的计划、会计和统计管理,属于税务系统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各类核算制度的管理,将税收分配的全过程纳入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一整套严密的系统管理体系。
所谓计划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利用税收计划指导、组织和监督税收分配活动。税收计划的编制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供的各种经济发展指标为基础,以经济税源调查资料为依据来整理、编制。税收计划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编制、逐级上报、层层汇编的程序。最后汇总的中央级税收计划和各级地方税收计划作为各级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所谓会计管理,又称税收会计,是指税务机关对于税收计划执行过程和征收活动过程及其结果所进行的系统、连续的会计核算。税收会计是一种专业会计,它是以税务机关为会计主体,依据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及时地对税款的征收、减免、欠缴、提退、入库等税收资金运动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会计管理有利于及时、有效地收集和反馈税收有关信息,保证税收管理任务和目标的实现。
所谓统计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统计制度,将税收、税源和税政等方面的数据汇总,编制统一的报表的过程。税收统计用数字语言反映税收成果、税源变化、税政状况,是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手段。税收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3、征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依法征税活动的管理。征收管理是整个税收管理体系的中心内容,是实现税收管理目标的关键所在。
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税务管理;(2)税款征纳;(3)发票管理;(4)税务稽查;(5)法律责任;(6)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7)税务代理;(8)纳税人权利等。
税收管理的三方面内容是相互联系的体系。制度管理是核算管理和征收管理的法律依据;核算管理是征收管理的工具;征收管理是实现税收分配目标、完成税收任务的保证。
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编辑本段回目录
税收管理机构是指主管税收管理的职能机关。一级政府有一级财政,相应地也应设立一级税务机关。
一 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
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三 地区、市(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四 海关总署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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