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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指数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属于劳动经济学范畴

生活费用指数(Cost of Living Index,CLI) 生活费用指数是指在不同时点,消费者为达到某一效用(或者福利、生活标准)水平所需要的最小支出之比,有时也称为不变效用指数(constant utility index)、不变满意度指数(constant satisfaction index)、福利指数(welfare index)等。生活费用指数是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之上的指数理论。 生活费用指数理论认为,消费者的行为是理性的,在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消费者会调整自己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达到消费行为的最优化。
生活费用指数的基本构建方法是:事先设定某一效用水平,分别计算出消费者在报告期和基期为达到该效用水平所需要的最小支出,将二者相除就得到生活费用指数。   生活费用指数是以效用为基础的。在经济学中,用效用函数对偏好进行数学刻画,效用被定义为一个人从消费某种物品或服务中得到的主观享受或有用性。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学中的效用是纯经济效用,一般表示为消费品和服务数量的函数,即u=f(q)   消费者的支出函数c由效用水平U和价格P决定,我们用表示在价格为P的条件下,消费者为达到效用水平u所需要的最小支出。

生活费用指数有这样几个优点:   第一,生活费用指数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的,其分析方法完全可以整合到经济学中。   第二,生活费用指数可以反映消费者的替代行为,这与经济现实更为接近。   第三,生活费用指数研究的是价格变化对生活费用的影响,可以用于福利分析。   第四,生活费用指数理论框架能为CPI的编制提供一个很好的指导,如新产品问题、产品价格的确定、基本价格指数公式的选择等。

虽然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支持使用生活费用指数,但对生活费用指数的批评却从未间断过。事实上,经济学理论本身也有缺陷,所以,有些缺陷不仅仅是生活费用指数的缺陷,还是经济学理论本身的缺陷。
(1)效用的测度问题
  生活费用指数认为消费者是理性的,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会追求效用的最大化。但效用如何测度呢?在经济学说史上,经济学家最先使用基数对效用进行直接测度,这就是基数效用(cardinal utility)。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济学家对效用可以直接计量的假设产生了怀疑,于是又提出了序数效用(ordinal utility)的概念。但序数效用给经济学带来了新的困难:若效用无法计量,怎么来说明消费者的选择是由偏好或效用最大化决定的呢?为了解决“序数效用论”所蕴含的矛盾,萨缪尔森于1938年提出了显示偏好理论(revealed preference):效用作为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虽然观察不到,但消费者的行为可以观察到,消费者在市场上选择了某一产品组合,他的“偏好”就同时被“显示” 了出来,而无须对效用进行数量描述。但显示偏好理论的最大缺陷在于,它是一个无法被经验反驳和证伪的循环论证,因为无法证明只要消费者选择某一产品组合,就一定是效用最大化的。若效用是不可计量的,经济学家无法从实证的角度来定义效用的最大化,这将动摇经济学大厦的根基,人们难免也会对生活费用指数理论产生怀疑。
(2)行为经济学
  对消费者理性选择行为的挑战经济学理论认为,人是理性的,但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备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人们的理性认识能力会受到心理和生理上思维能力的客观限制,因而,人的理性应该是赫伯特·西蒙所说的有限理性。无论是完全理性还是有限理性,传统经济学理论终究认为人的行为是理性的。   但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却对消费者的理性选择行为提出了挑战。人类行为有其理性的一面,也有其非理性的一面,理性行为并不是惟一的行为方式,无意识和非理性是一个被现代心理学家、行为学者充分证明的现象,如情绪化行为、冲动行为、从众行为等。在经济实践中,人们往往知道何为最优解,却因为自我拧制、意志力方面的原因无法做出最优选择。   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发现,人类的判断和决策存在不确定性,即人类的判断和决策常常与根据标准的经济理论做出的预测大相径庭。卡尼曼还区分了当下的功利(moment—utility)与_记忆中的功利(remembered utility),认为人的行为依赖于对过去行为结果的回忆,人的行为都是经过“记忆中的功利”进行评估后做出的,这种评估可能带来获得性偏见(availability biases)。
(3)偏好的变化问题
  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将消费者的偏好描述成为消费品空问中的序关系。生活费用指数并不是比较不同无差异曲线上的产品篮子,而是使用同一条无差异曲线进行两个时期的比较。生活费用指数并不研究人们偏好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各种偏好的优劣关系,这属于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生活费用指数假设消费者的偏好保持不变,因而属于一种比较静态分析。
(4)位似偏好问题
  尽管生活费用指数本身并不要求位似偏好的假设,但位似偏好的假设能够使生活费用指数理论大大得以简化。例如,只有在位似偏好的条件下,生活费用指数与效用水平才是无关的;生活费用指数介于帕氏价格指数与拉氏价格指数之间;最佳价格指数是生活费用指数的二阶近似。
(5)代表性消费者问题
  许多讨论生活费用指数的文献隐含地假设存在代表性消费者,也就是说,用代表性消费者的生活费用指数来代表整个社会的生活费用指数,这与经济学中的相关假设是一脉相承的。
(6)消费者构成的变化问题
  在对单个消费者的生活费用指数进行加总时,总是假定基期与报告期消费者的构成是保持不变的。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因素会影响消费者的构成,如小孩出生、小孩变成成年人、中年人变成老年人、人口死亡、人口流动等。在消费者构成变化比较小的情况下,这一问题可以忽略,但若消费者的构成变化较大的话,在加总时就必须考虑这一问题。一种可行的方法就是将消费者构成的流量变化部分剔除掉,只保留未发生变化的消费者。

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城市零售物价中消费品价格水平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化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又称“消费物价指数”。反映了不同时期职工生活费用水平的变动情况,是计算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了解物价变动对居民生活开支的影响,以及研究和制定工资政策和物价政策的重要参考资料。计算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一般采用固定加权算术平均价格指数公式和综合指数公式计算。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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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活费用指数消费者 效用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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