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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一般条件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3、财务状况良好。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3)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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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增发股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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