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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怀玉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赵怀玉赵怀玉

       赵怀玉,男,陕西眉县人,生于1954年10月,中共党员,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教授。1976年7月从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至2008年6月在宝鸡文理学院工作。期间,曾先后在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理论研究班哲学专业、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管理哲学专业博士课程班、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级领导培训班、省委教育工委西北大学干部培训中心进修、学习和培训。1982年被评为助教,1987年被评为哲学讲师,1992年晋升为哲学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哲学教授。曾兼任政法系哲学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社会科学部直属党支部书记、部副主任、主任职务。2000年11月任宝鸡文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后,兼任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委员会副主席、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兼任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协调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哲学学会和高教学会理事、西北高教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宝鸡市哲学学会副会长、哲学学会和高教学会理事、宝鸡市社科联副主席。2008年6月任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院长。 
      
赵怀玉赵怀玉
 赵怀玉教授在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和社科部工作期间,曾先后讲授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西方哲学史”、“人生哲学”、“马克思主义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等课程和邓小平理论、人文素质教育、现代西方哲学和思维科学等系列专题讲座。主持完成的《适应社会需求,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三结合、一统一”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获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独立承担陕西省“五个一工程”重点招标课题1项,其成果《邓小平的哲学智慧》在《解放军报》发表后受到好评,分别获学院、宝鸡市和陕西省优秀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一等奖、特等奖和二等奖;撰写出版专著2部,主编、参编教材6部;在国家和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0多篇,其中有4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哲学原理》、《伦理学》全文转载。1993年以来,教学和科研成果获省、市、学院奖18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2项。在学术研究方面,赵怀玉教授以中西方哲学史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重点,围绕“物质论”、“矛盾论”、“人的哲学”和“邓小平的哲学”等问题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新意的见解。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他就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角度对物质概念的内在规定作了探讨和阐述,受到了哲学界的关注和讨论;随后,他又对矛盾的“结构-过程”理论作了分析论证,并对质和本质的区别和联系作了较为深入的辨析;在此基础上,他分析了近代西方哲学家对人本性探索的历程,阐述了人的活动的三种基本方式,把我国现阶段的人格划分为六种类型。20世纪90年代以来,他对邓小平的哲学思想进行研究,认为邓小平的哲学智慧,既是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又是当代中国走向现代化新路的指南。当代中国现代化的总体构思,就是渗透着邓小平哲学智慧的历史杰作。由于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被陕西师范大学和延安大学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被学院评为优秀教师和“中青年优秀拔尖人才”;被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授予宝鸡市“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称号,受到市委和市政府的隆重表彰。 
      
2000年11月,赵怀玉教授担任宝鸡文理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后,分管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科研处(2006年元月后不再分管)、物资设备处和图书馆工作。在学院为期8年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建中,兼任院评建办公室主任,学院评建指挥部成立后担任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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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哲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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