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socially necessary labour time)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 编辑本段回目录
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里所说的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产品生产已经达到的技术装备水平。这里所说的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中等水平或部门平均水平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劳动的主观条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是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2]编辑本段回目录
第一种含义:在生产同种商品的不同生产者之间形成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是一个不断扩大规模的再生产过程,因此,在社会标准条件下,由于商品生产者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不同,他们生产同种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是不同,而决定价值的只能是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
第二种含义:在生产不同商品的生产者之间形成的,涉及到社会总劳动时间在各种商品上的分配,是指社会总劳动中按一定比例用来生产社会需要的某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不同商品的供求状况会直接影响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生产条件,如果供大于求,则,优等生产条件就会成为平均生产条件,引起商品价值下降,结果平均生产条件将向上移动;反之亦然。供求关系对价值的影响是通过生产条件的变化实现的,因此,决定价值的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2]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个别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论第一种含义和第二种含义)又每每不一致。这对商品生产者有很重要的意义。他的个别劳动时间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收入和在竞争中的地位。他的个别劳动时间如果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的劳动耗费能全部得到补偿;如果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得到额外收入;如果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部分劳动就得不到补偿。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迫使生产者通过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商品生产上的个别劳动时间。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会引起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量[3] 编辑本段回目录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量的决定,还存在着一个有效劳动与无效劳动的问题。只有有效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商品的价值;而无效劳动,不论是否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不能形成价值。相应地,高效劳动可以转化为较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较多的价值量;而低效劳动则只能转化为较少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较少的价值量。认识这个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过去在论证按质论价的理论依据时,往往将质量差价说成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是一种价格偏离价值的表现。但价格偏离价值怎么能够相对固定化?如果说产品质量高是因为付出了较多的劳动(生产费用),但实际生产过程却表明劳动(生产费用)并没有增加。因此,只有肯定高效劳动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量,才能为论证质量差价提供理论依据。
从国际角度看,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换中,国际价格的基础是国际价值,其价值量是由国际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或者说,是由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来计量的。马克思指出:“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因此,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而这又表现为更多的货币。”也就是说,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运行中同样起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认识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我们根据世界必要劳动量来考虑我国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降低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意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 对商品生产者的意义:
① 决定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消耗能否全部得到补偿;
② 决定商品生产者的盈利水平;
③ 决定商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命运。
-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推动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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