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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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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法(SCAMPER)

奔驰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1971年,由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艾伯尔(Robert F.Eberle)参考了Osborn的检核表,提出另一种名为“奔驰法”的检核表法,在产品改良中常被应用,这种检核表主要藉几个字的代号或缩写,代表七种改进或改变的方向,帮助推敲出新的构想。学者陈龙安(2002)用了“代结应改他去重”七个的中文单字作代号,以方便记熟这七种改良原物的方法。

  1、代(Substituted, S)

  何物可被“取代”?

  2、结(Combined, C)

  可与何物“结合”而成为一体?

  3、应(Adapt, A)

  是否能“适应”、“调整”?

  4、改(Modify, M)

  可否改变原物的某些特质如意义、颜色、声音、形式等?

  5、他(Put to other uses, P)

  可有“其它”非传统的用途?

  6、去(Eliminate, E)

  可否“除去”?可否浓缩、精致?

  7、重(Rearrange, R)

奔驰法的概要及内容 编辑本段回目录

SSubstitute(替代)何物可被“取代”?
CCombine (合并)可与何物合并而成为一体?
AAdapt (调适)原物是否有需要调整的地方?
MModify、Magnify(修改、扩大)可否改变原物的某些特质,如意义、颜色、声音、形式等?
PPut to other uses(其它用途)可有其它非传统的用途?
EEliminate(消除)可否将原物变小?浓缩?或省略某些部分?使其变得更完备、更精致?
RRearrange(重排)
Reverse(颠倒)
可否重组或重新安排原物的排序?或把相对的位置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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