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合资控股式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什么是合资控股式 编辑本段回目录

  合资控股式又称注资入股,即由并购方和目标企业各自出资组建一个新的法人单位。目标企业以资产、土地及人员等出资,并购方以技术、资金、管理等出资,占控股地位。目标企业原有的债务仍由目标企业承担,以新建企业分红偿还。这种方式严格说来属于合资,但实质上出资者收购了目标企业的控股权,应该属于企业并购的一种特殊形式。

  例如,青岛海信现金出资1500万元和1360万元,加上技术和管理等无形资产,分别同淄博电视机厂和贵州华日电器公司成立合资企业,控股51%,对无力清偿海信债务的山东电讯器材厂和肥城电视机厂,海信分别将其393.3万元和640万元债权转为股权,加上设备、仪表及无形资产投入,控股55%,同他们成立合资企业,青岛海信通过合资方式获得了对合资企业的控制权,达到了兼并的目的。

合资控股式的优点与缺陷 编辑本段回目录

合资控股式的优点:

  1、以少量资金控制多量资本,节约了控制成本

  2、目标公司为国有企业时,让当地的原有股东享有一定的权益,同时合资企业仍向当地企业交纳税收,有助于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从而突破区域限制等不利因素;

  3、将目标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与优势企业合资,规避了目标企业历史债务的积累以及隐性负债潜亏等财务陷阱。

不足之处在于,此种只收购资产而不收购企业的操作易于招来非议;同时如果目标企业身初异地,资产重组容易受到"条块分割"的阻碍。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合资控股式”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合资控股式 企业并购 债权 兼并 合资企业 控制成本 控制权 无形资产 海信 潜亏 目标企业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