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最合适区域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什么是最合适区域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最合适区域法日本东京大学田中教授于1973年在美国价值工程师学会举办的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提出的,所以又叫田中法。

  最合适区域法是一种在价值系数法的基础上利用一个最合适区域来精选价值工程对象、选择价值工程改进对象的方法。

最合适区域法的运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最合适区域法的原理与功能系数评价法是一致的,认为价值系数在1附近是合适的,可不作为改进对象。

  曲线内称为最合适区,曲线外的对象皆为VE(价值工程)对象。

  Image:最合适区域法.jpg

  最合适区域法在选择价值工程对象时,不仅仅考虑价值系数值大于1或小于1的情况,而且还要考察功能系数和成本系数绝对值的大小,从而对各对象加以区别对待。

  在零部件价值系数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功能系数和成本系数的绝对值不同,那么它们对经济效果的影响也不同。所以不能简单地以价值系数来选择价值工程对象,还应考虑各对象的功能系数和成本系数,对两者较大的应作重点考虑,对两系数较小的对象可不作重点考虑或不考虑。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1. 第十章价值工程,10.3 功能分析与评价

相关条目编辑本段回目录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最合适区域法”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最合适区域法 ABC分析法 价值工程 强制确定法 日本东京大学 环比评分法 经济效果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