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小型微利企业(small low-profit enterprises)
什么小型微利企业 编辑本段回目录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应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小型微利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存在明显的“脆弱性”。
绝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比起中小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信用成本更高,商业性银行一般都不愿介入此类业务。
2、外部生存环境面临困难和压力。
受到市容整顿、经营场所经常变迁、租金费用上升、行业管理条例限制等因素的干扰,加之多数从业者的文化水平不高、经营能力较弱,以及资金短缺、经营分散与场地缺乏,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空间受到较大程度制约。
3、缺少政府支持和社区服务。
小型微利企业与政府之间缺少经常性联系与沟通,惟一的联系就是税收或登记,即便有自办的协会之类组织,但由于组织不力,多数个体工商户也很难从中得到所需的服务。小型微利企业与所在社区联系也比较松散,难以得到当地社区的服务。
4、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
目前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者多数都未办理社会保险,即使办了的也是自己承担全部费用,这成为小型微利企业从业者的一大后顾之忧。
小型微利企业问题的解决办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制定面向小型微利企业的就业支持政策。
应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对于创造就业机会,特别是扶助弱势群体就业的作用,制定面向小型微利企业的就业支持政策,如依据雇员人数给予小型微利企业经营者以税费减免优惠。
2、加大金融对小型微利企业扶持力度。
鼓励支持风险投资机构、民间担保中介机构或协会组织,向小型微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或小额贷款担保。应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拓展小型微利企业融资渠道的措施和优惠政策,支持面向小型微利企业融资贷款试点工作的开展。
3、加大政府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是应建立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创业培训、法律咨询、市场咨询的综合服务机构和部门,建立为小型违例企业创立、运作进行指导和服务的体系;二是对为小型微利企业服务的机构和项目,辅以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财政支持;三是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准入门槛,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经营许可范围,在城市商业地段与集市内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专营场地。
4、加强社会保障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辅助力度。
应将小型微利企业从业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推行具有简便易行、操作性强、选择余地大、进入门槛低等特点的社保品种。应处理好小型微利企业就业的灵活性与社会保险的关系,可从征缴的税收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社会保障费的方式,使小型微利企业从业者享有社保的权利。
5、加强社区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服务力度。
应充分发挥社区功能,立足社区服务,将小型微利企业创立与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结合起来,通过社区组建类似小型微利企业民间协会的互助式组织,加强经营信息交流与资金互助关系。有条件的社区,还应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经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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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小型微利企业 个体工商户 个体经营 信用成本 创业培训 沟通 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税收 税收减免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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