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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型模式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社会保险型模式 编辑本段回目录

  社会保险型模式也称俾斯麦型社会保障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这种模式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社会保障费用由雇员、雇主和国家三方负担,主要以雇员和雇主承担为主,社会保障给付与雇员的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相联系。[1]

  在社会保险型模式中,主要以德国、美国等为代表。

社会保险型模式的特点[1] 编辑本段回目录

  1、雇员、雇主和政府共同担负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三者互助共济。

  2、强调了受保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要享有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尽缴纳社会保险或进行劳动的义务。

  3、更好的处理了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机构进行管理

社会保险型模式的评价 编辑本段回目录

  社会保险型模式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通过国家和个人分担责任,充分体现互助互济原则的一种保障形式。但是,资金的筹集,社会保障的支出的范围和水平的不断提高,所需的资金越来越庞大。

相关条目 编辑本段回目录

参考文献 编辑本段回目录

  1. 1.0 1.1 张馨,陈工,雷根强.《财政学》[M].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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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保险型模式 国家型保障模式 强制储蓄型模式 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福利型社会保障模式 管理 给付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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