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展银行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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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展银行简介 编辑本段回目录
广东发展银行是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于1988年9月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08亿元,总部设在中国广州市。截止2006 年底,广东发展银行总资产3739亿元人民币(下同),各项存款余额319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170亿元。
广东发展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大连、郑州、昆明、武汉、深圳、珠海、汕头、东莞、沈阳、宁波、温州、无锡、澳门等中国经济发达城市设立了 26 家分行、502家营业网点,在香港设有代表处,并与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8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初步形成了城市化大商业银行的格局。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对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定的位次,广东发展银行连续五年入选全球银行500强。
2006年,广东发展银行成功完成改革重组工作,引入了花旗集团、IBM信贷等世界一流的国外企业和中国人寿、国家电网、中信信托等实力雄厚的国内知名企业,新引进的投资者团队获得广东发展银行的控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广东发展银行将以引进境内外投资者为契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学习和借鉴先进的银行服务理念、管理经验以及产品研发和维护技术,切实提高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和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强劲的创利能力、雄厚的资本实力、卓越的品牌形象、领先的科技、先进的内部控制,令股东、客户和员工满意的一流现代化商业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所有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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