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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票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相对普通股在分配公司的红利和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的财产方面,可以享受某种特定优先权利的股票。优先股又称特别股。优先股的股息一般是预先固定的,无论公司经营好坏,它所得股息都不变,而且其红利支付也优先普通股;其次,在公司因破产或解散需要清算时,公司清偿其他债务之后,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的受偿权。然而,在通常情况下,优先股股东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权投票选举董事会。只有当涉及到优先股票所保障的权力时,才能就所涉及的问题有表决权。优先股一般是可赎回的,当公司赎回优先股时,其价格一般高于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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