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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装运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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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什么是分批装运 编辑本段回目录

  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shipment by installment)是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装运。在国际贸易中,凡数量较大,或受货源、运输条件、市场销售或资金的条件所限,有必要分期分批装运、到货者,均应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如为减少提货手续,节省费用,在进口业务中要求国外出口人一次装运货物的,则应在进口合同中规定不准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not allowed)条款。一般来说,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对卖方来说比较主动(明确规定分期数量者除外),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作相反规定,可准许分批装运。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不准分批装运,卖方就无权分批装运。

  因此为防止误解,如需要分批装运的出口交易,应在买卖合同中对允许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to be allowed)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允许分批装运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为只原则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于分批的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规定;二是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列名分批的期限和数量。前者对卖方比较主动,可根据客观条件和业务需要灵活掌握;后者对卖方的约束较大,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第41条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期支款及/或装运,而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装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所以,在出口业务中接受此项条款要慎重考虑货源和运输条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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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批装运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买卖合同 信用证 合同 国际商会 国际贸易 市场 需要 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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