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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投资回收期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动态投资回收期是指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投资项目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抵偿原始投资现值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即:动态投资回收期是项目从投资开始起,到累计折现现金流量等于0时所需的时间。

  求出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也要与行业标准动态投资回收期或行业平均动态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低于相应的标准认为项目可行。

  投资者一般都十分关心投资的回收速度,为了减少投资风险,都希望越早收回投资越好。动态投资回收期是一个常用的经济评价指标。动态投资回收期弥补了静态投资回收期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一缺点,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公式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表达式为: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公式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公式

 


  

  式中,ic为基准收益率;Pt为动态投资回收期。

  Pt =(累计折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年累计折现值的绝对值/当年净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设基准动态回收期为Pc,如果Pt小于Pc,则项目可行;否则不可行。投资回收期是反映项目在财务上偿还能力的重要经济指标,除特别强调项目偿还能力的情况外,一般只作为方案选择的辅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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