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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利率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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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利率的定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指金融机构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它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表示金融机构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愿意贷款的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的作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同业拆借利率是拆借市场的资金价格,是货币市场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供求关系。当同业拆借率持续上升时,反映资金需求大于供给,预示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当同业拆借利率下降时,情况相反。
  同业拆借市场按有无中介机构参与可分为两种情况,即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并由此导致不同的拆借利率的形成方式.在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确定;在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根据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通过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或从中撮合而确定,当拆借利率确定后,拆借交易双方就只能是这一既定利率水平的接受者.

同业拆借利率的特点编辑本段回目录

    1、期限短。同业拆借的交易期限较短,属临时性的资金融通。我国目前同业拆借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
  2、利率相对较低。一般来说,同业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再贴现率为基准,再根据社会资金的松紧程度和供求关系由拆借双方自由议定的。由于拆借双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其信誉比一般工商企业要高,拆借风险较小,加之拆借期限较短,因而利率水平较低。
  3、 同业拆借的参与者是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时应遵循的原则编辑本段回目录

    1、 自主性原则。同业拆借是一种信用行为,在进行拆借资金交易时,必须承认 和尊重市场主体 (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则,维护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平等竞争的有序环境,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
  2、偿还性原则。对拆出方来说,由于拆出的是本行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须按期收回。对拆入方来说,拆入资金只是拥有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并不拥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也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因而必须到期如数偿还。
  3、短期性原则。同业拆借的典型特征之一是期限短,属一种短期融资。从拆出方看,拆出的资金是银行的暂时闲置的资金,从数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其资金运用必须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业拆入资金主要是解决临时性储备不足的资金需要,如因清算联行汇差而出现的临时性头寸不足和头寸调度方面的突发性资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应坚持拆入资金的短期性原则,一旦贷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应立即归还这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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