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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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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Goods)

什么是商品 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商品的定义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自然资源以及非劳动产品也进入交换领域,因此现代经济学家在原定义的基础上对商品定义进行了扩展与外延,得出了广义的商品定义,即“商品是用于交换的使用价值”。其中特别强调“必须通过交换过程,实现使用价值的转移才叫商品”。

  商品具备经济的和金融的两种意义。经济意义上的商品指专门用来交换的产品,即生产者本身并不消费,而是用来向其他生产者交换自己需要的其他产品。在社会化大生产时代,几乎所有工业产品和绝大部分农产品都属于商品。金融意义上的商品实际上是指商品期货,即标准化的商品远期合约

商品的整体概念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品的概念是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不同而逐步改变的。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们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且,这五个层次是由低到高逐步发展的。体现这种需要的消费当然也会有不同的要求,这便形成了不同的消费观念。随着人们需要层次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观念的不断更新,商品的概念也就不断地变换着内涵。商品的整体概念包括三个层次:

  商品实质层、商品实体层和商品延伸层。

Image:商品整体概念图.gif

  1.商品实质层

  即商品的功能和效用。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商品本身,更主要的是要获得商品给他带来的某种需求的满足。例如:消费者购买VCD 实质上是为了满足其闲暇时休息和娱乐的需要;购买微波炉是为了自己烹饪的需求。商品的实质层是商品的效用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缺少这一层,消费者就不会去购买这种商品。因此,企业在制定开发和营销策略时,首先要考虑到商品的实质,明确商品能够带来的功效和益处。

  2.商品实体层

  商品的功能和效用总是通过一定的具体形式反映出来。商品的实体层向人们展示的是商品实质的外在特征,它包括外观形式和内在质量以及促销成分,即品质包装品牌、造型、款式、色调等。在消费水平不高或商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商品主要考虑的是功能和效用,而对商品的形式的要求居次。随着消费观念的提高和买方市场的出现,消费者的要求越来越高,选择余地也越来越大,除了考虑

  商品的效能外,商品的质量,造型、颜色、品牌等。

  外在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消费决策

  3.商品延伸层

  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时获得的各种附加利益的总和。这一层次包括售前的咨询服务,售中的交易条件:如赊购,提供信贷或各种担保等,以及售后的送货,维修服务等。

  商品的整体概念是以消费者的基本利益为核心,强调服务是商品的组成部分,体现了现代市场营销思想。对于企业而言,同时也应认识到:伴随着商品销售提供的各种服务不但不是额外负担或可有可无的点缀,恰恰相反,对商品延伸层的精心策划和管理,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保证。特别是当商品的实质层和实体层与竞争者相仿的情况下,企业竞争的高下往往取决于商品的延伸层。因此,正确认识商品的整体概念,提高服务质量,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得到更多的附加利益是商品开发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商品的基本属性及相互关系 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其中,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1.商品的价值

  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共同属性。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特有的。

  2.商品的交换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的有用性,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不同的使用价值是由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同一种商品具有多种自然属性,因而具有多方面的有用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维持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维持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因此,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

  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之所以能按一定的比例相交换,表明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在质上应是相同的,从而在量上才可以进行比较。这种同质的共同东西,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商品中的这种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就是商品的价值。因此,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价值反映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

  3. 二者之间的关系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人们总是把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称作商品的二因素,把它们看作一个整体。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的商品,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统一的,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成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基础,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另一方面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又是矛盾的。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商品生产者生产一种商品,是为了取得商品的价值;商品消费者购买一种商品,则是为了取得该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只有先证明自己具有社会使用价值,才能实现其价值;而为了实现价值,又必须先具有使用价值。可见,一种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如果只是用来满足商品生产者自己的需要,或只是无偿地交付给别人使用,都不能成为商品;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把商品卖出去,才能使商品生产者实现商品的价值,使消费者得到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

  商品具有二因素是因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既是具体劳动又是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是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创造出千差万别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是指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生产性支出。它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关系:对立统一。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而劳动量是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的。私人劳动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商品的区分原则 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品形形色色,多种多样,对其进行区分有以下四条基本原则:

  1. 物质原则

  具体地区分一种商品,首先要从商品的物质性上考虑。商品是物质,是客观存在,不同商品的物质内容及存在形式都会不同。商品的物质内容与存在形式,称为商品的物质特征。物质特征不同的商品是不同种的商品,这就是区分商品的物质原则。

  商品的外形、装黄及商标等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质量、性能、工艺及用途等是商品的物质内容。按照物质原则区分,同一数量的同种商品必须同质。如果严格细分,商品的物质特征就有无限多种,尤其是手工产品如此。实际中人们并不严格细分,而是定出几条标准,然后依据这些标准把商品分为有限多种。例如,人们根据面粉的精细程度,把面粉区分为标准粉和精粉两种。彩色电视机与黑白电视机虽然都能收看电视节目,但因由于性能上的差异而成为不同的电视机。矿泉水与自来水虽主要都是HO2, 但因所含的其他矿物质的不同而成为不同的商品。大筒装的可口可乐与一拉罐装的可口可乐是不同的商品。把商品从物质特征上加以区分,这在商业竞争中是非常重要的,厂家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竭力标榜和宣传自己产品的物质特征,如优越的性能、精细的工艺、美的享受、舒适的感觉、不同的商标等等,广告宣传就是如此。

  2. 时间原则

  商品还要从它的存在时间上加以区分,商品存在的时间,称为商品的时间特征。时间的变化,会带来生产与消费环境的变化,因而在不同时间内存在的商品是不同的商品,这就是区分商品的时间原则。例如, 今年的大白菜与去年的大白菜是不同的大白菜, 今年大白菜的生产风调雨顺,生产费用较少,而去年则遭受了自然灾害。又如,今天因天下雨雨伞销售量较大,而昨日晴空万里雨伞售不出,因此今天的雨伞不同于昨日的雨伞。对于食品之类的商品,就更重视时间性了。

  3. 区域原则

  商品所处的地理区域,称为商品的区域特征。商品也要从区域特征上加以区分,区域特征相同的商品可以直接进行交换,区域特征不同的商品则不能直接交换,因而要视为不同的商品。这就是区分商品的区域原则。

  在交通往来不发达的地区之间,商品的直接交换不能实现,把商品从一个地区运往另一个地区,需要付出一定代价。因此,不同地区的商品应该区别对待。随着交通运输与通讯的迅速发展,商品的交换与流通渠道越来越畅通,地区差别对商品交换的阻碍越来越少,商品的区域特征越来越趋于一致。

  4. 随机原则

  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经济行为往往与某些不确定或随机的因素有关,例如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随机的,交通事故对运输的影响是随机的,天气情况对雨伞销售的影响也是随机的。我们把影响商品的随机因素,称为商品的随机特征。商品还要从随机特征上加以区分,不同随机事件发生情况下的商品,应该区别为不同的商品,这就是区分商品的随机原则。

  按照上述四条原则细分商品,商品种类就有无限多种。但实际中,人们通常总是把商品的物质特征划分为有限种,时间划分为有限个时期,如以月、季、年等为计时单位,考察一定时期如5年、10年或25年内的经济运行情况,商品所处的区域被划分为有限块。对于影响经济活动的随机因素,也只考虑有限多种,而且每种随机因素的可能取值被认为是有限多个。作了这样的简化以后,所考虑的商品就只有有限多种了。

商品与产品的区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狭义的商品仅指符合定义的有形产品;广义的商品除了可以是有形的产品外,还可以是无形的服务。比如“保险产品”、“金融产品”等。在商标法事务中,适用于狭义的商品的有关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服务。

  一般认为,商品的范围是两个不同的劳动产品集合的差集。这两个集合一是经过交换的劳动产品的集合,它包含从第一次交换实现开始到劳动产品毁灭止,中间所有的劳动产品,二是进入使用过程的劳动产品,它包含从最后一次交换实现开始,到劳动产品毁灭止,中间所有的劳动产品。这意味着:

  ①商品是劳动产品从产生到灭亡全过程中的一段过程的称谓。当这段过程完成后该劳动产品就不称商品了。

  ②商品过程有的经历的时间长,有的经历的时间短。如果有的劳动产品生产出来使用者即刻买到手里,那么它的商品过程仅是一瞬间。

  ③未经过交换的劳动产品和进入使用过程的劳动产品均排除在商品之外。

  ④如果使用者经交换所属的产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又售出,那么该产品就经历了二次商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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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品 买方市场 交换价值 产品 价值 使用价值 保证 具体劳动 内在质量 劳动时间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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