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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款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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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款(advance)

什么是垫款 编辑本段回目录

  垫款是指银行在客户无力支付到期款项的情况下,被迫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的行为。由于银行是被动地代为支付,而且客户的无力支付往往不是由于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往往是在经营管理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垫款在银行中被列为不良资产。垫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银行保函垫款和外汇转贷款垫款等等。

垫款的帐户处理编辑本段回目录

  会计科目,编号1326

  本科目核算银行因开出保函、信用证以及贴现对外担保和承兑汇票等业务而发生的垫款。

  银行按规定垫付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银行追回垫付的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按应计提的垫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期末,应对垫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垫款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本科目按垫款类型和垫款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垫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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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垫款 不良资产 会计科目 保函 利息收入 对外担保 应收利息 经营管理 自有资金 财务状况 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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