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审计移送处理书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什么是审计移送处理书编辑本段回目录

  审计移送处理书是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书面文件。

审计决定书与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异同编辑本段回目录

  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是审计机关对外出具的两种重要审计文书。但是,这两种审计文书中既有相同的处理内容,也有不同的处理内容,审计人员在使用时,容易产生误解或错误。

  一、审计决定书与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内容趋同之处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六十五条其中有“处理、处罚”的规定。同样,第六十六条其中也有“处理、处罚”的规定,这就是审计决定书与审计移送处理书从字面内容看有趋同之处。因为,不论从审计机关还是其他有关部门的角度进行的处理、处罚,都是针对某个被审计单位的。而且,审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均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只不过处理、处罚的部门不同而已。同时,这两种审计文书内容的趋同之处,从实质内容看也都有对“事”的处理、处罚。即第六十五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需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第六十六条“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规定。另外,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也都有对“人”相同的处罚实质内容,只不过一些审计机关平时出具处罚的审计决定比较少罢了。

  二、审计决定书与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内容异同之处

  新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是由原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三种审计文书组成的。有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已经习惯地认为,审计移送处理书只是对“人”的处理,其他审计事项(包括原审计建议书的相关内容,其他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不应包括在内。有这样的认为,说明对新的审计移送处理书,在使用问题上有争议或者存有疑惑还较为普遍。对此,有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尽快摆脱原有的框框,正确使用和出具新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审计决定书与审计移送处理书中的异同之处,主要在于:审计组审计被审计单位后,需要审计机关出具审计决定书的,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审计组审计被审计单位后,应当由其他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需要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审计决定书与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异同之处,还在于和特别容易忽视的是:第六十五条指的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直接进行的处理、处罚。而第六十六条指的是审计机关审计被审计单位后,按照职责范围,需要移送其他有关部门、有关机关进行纠正、处理、处罚的审计事项。前者是审计机关直接进行的处理、处罚,而后者审计机关不能直接进行处理,必须通过移送才能得到处理。再有,审计移送处理书中如有必要和必须包括原审计建议书中的相关内容,这就是审计人员最容易混淆的地方。审计决定书主要是对“事”的处理、处罚。即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理、处罚。但也包括审计机关直接对“人”的处罚,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的审计罚款。审计移送处理书既对“事”进行纠正、处理、处罚,也对“人”进行处罚,但主要是对“人”的处理。即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进行依法移送,由有权处理的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相关条目编辑本段回目录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审计移送处理书”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审计移送处理书 审计决定书 审计建议书 审计意见书 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 行政责任 财政收支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