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市政债券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s),又称市政证券,是指州、市、县、镇、政治实体的分支机构、美国的领地、以及它们的授权机构或代理机构所发行的证券。市政债券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地方政府部门开始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资金,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市政债券在世界部分国家逐步兴起。
  对于市政债券概念,很多人都把它理解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属于政府债券的一种。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从理论上讲不够完整。
  按照比较一致的看法,市政债券大体可分为两类,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 obligation bonds,或GOs)和收益债券(或收入债券)(revenue bond)。一般责任债券是由州、市、县或镇(政府)发行的,均以发行者的税收能力为后盾(以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税收),其信用来自发行者的税收能力。收益债券是由为了建造某一基础设施依法成立的代理机构、委员会和授权机构,如修建医院、大学、机场、收费公路、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区域电网或者港口的机构或公用事业机构等所发行的债券,其偿债资金来源于这些设施有偿使用带来的收益。收益债券故此得名。
  首先,对于一般责任债券,我们可以进行以下理解;第一,这种债券是以地方税收能力作为信用基础的,违约的情况极为罕见,本金和利息都能定期足额及时支付,因此也被称为“信息与信誉完备债券(full faith and credit bonds)”(与“金边债券”有些相似)。第二,这种债券以发行人(有关地方政府)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税收作为偿债资金,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预算联系在一起,因此这些债券应该称为地方政府债券。因此,对于一般责任债券而言,市政债券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债券,其理论基础属于公债理论。
  其次,对于收益债券,第一,这类债券是“地方政府”的代理机构或授权机构发行,其偿还资金来源于投资项目的收益,与“地方政府”的预算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地方政府”并不为此类债券的偿还进行担保,不是“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中的直接债务或者或有债务,与“地方政府”预算既无直接联系,也无间接关系。因此,把这种债券理解为“地方政府债券”既没有理论依据,也不符合实际。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市政债券”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本词条由以下会员参与贡献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