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成交价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成交价(strike price)

成交价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成交价,是经由买卖双方充分参与,在一定的撮合原则下,由市场供需决定的公平、合理的价格。

  目前世界所有证券市场证券衍生产品市场,基本上可依价格形成是否连续分为连续市场集合市场两种。连续市场,是指当买卖双方投资人连续委托买进或卖出上市证券时,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条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时段中任何时点发生,成交价格也不断依买卖供需而出现涨跌变化。集合市场,是指买卖双方投资人间隔一段较长时间,市场累积买卖申报后才作一次竞价成交。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世界多数证券市场在大部分交易时间均采用连续竞价方式交易。

  连续市场依形成价格的直接主导力量,区分为委托单驱动市场和报价驱动市场。委托单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投资者供需,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的证券市场均是委托单驱动市场,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委托单驱动市场。报价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中介人的多寡,如美国的NASDAQ、英国伦敦等证券市场均是报价驱动市场。 ?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竞价方式,即对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对其余交易时间的有效委托进行连续竞价处理。 ?

成交价的确定 编辑本段回目录

  集合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

  ①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②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③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委托的限价,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

  集合竞价后的新委托逐笔进入系统,与排队的委托进行连续竞价撮合。连续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则与卖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成交价”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成交价 NASDAQ 上市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市场 连续市场 集合市场 证券衍生产品市场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