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财团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洛克菲勒财团(Rockefeller Financial Group)美国十大财团之一。
洛克菲勒财是以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垄断为基础,通过不断控制金融机构,把势力范围伸向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美国最大的垄断集团。创始人J.D.洛克菲勒以石油起家,1863年在克利夫兰开办炼油厂,1870年以该厂为基础,扩大组成俄亥俄标淮(原译美字)石油公司,又很快垄断了美国的石油工业,并以其获得的巨额利润,投资于金融业和制造业,经济实力发展迅猛。资产总额在1935年仅66亿美元,至1960年增至826亿美元,25年中增长了11.5 倍。其后又继续获得巨大发展,1974年资产总额增达3305亿美元,超过了摩根财团,跃居美国十大财团的首位。美国最大的石油公司有16家,其中有8家属于洛克菲勒财团。
洛克菲勒财团是以银行资本控制工业资本的典型。它拥有一个庞大的金融网,以大通曼哈顿银行为核心,下有纽约化学银行、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公平人寿保险公司等百余家金融机构。通过这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了许多工矿企业,在冶金、化学、橡胶、汽车、食品、航空运输、电讯事业等各个经济部门以及军火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它控制下的军火公司有:麦克唐纳·道格拉斯公司、马丁·马里埃塔公司(与梅隆财团共同控制)、斯佩里·兰德公司和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 (与梅隆财团共同控制)等。洛克菲勒财团还单独或与其他财团共同控制着联合航空公司、泛美航空公司、美国航空公司、环球航空公司和东方航空公司等5家美国最大的航空公司。
1973年能源危机以后,石油输出国组织国家同美国垄断资本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给洛克菲勒财团以沉重打击。该财团采取各种措施挽回这种不利的局面。首先参与美国国内石油的开发,争取国内沿海地区近海油田的租赁权,1976年获得阿拉斯加和大西洋沿岸中部的石油租赁地130万英亩。又与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共同开发英国北海油田。它还渗入能源工业的其他有关部门。此外,还大力向石油化学工业发展。
洛克菲勒财团不但在经济领域里占统治地位,在政府中也安插了一大批代理人,左右着美国政府的内政外交政策。它还通过洛克菲勒基金会、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等组织,向教育、科学、卫生以至艺术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渗透,以扩大其影响。
但是洛克菲勒财团80年代以来,经济实力日益衰退,地位也随之下降,已为摩根财团所超过。主要是因为美国财团互相渗透,洛克菲勒财团所属的大企业如埃克森公司等和大银行如大通曼哈顿银行等,都已受到别的财团的渗透而成为共同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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