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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债券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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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债券(short-term bond)

短期债券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债券为短期债券。

  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很大一部分存款的期限是1年以下,所以较少发行短期债券

  企业发行短期债券大多是为了筹集临时性周转资金。在我国,这种短期债券的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1988年,我国企业开始发行短期债券,截至1996年底,企业通过发行短期债券共筹资1055.08亿元。

  政府发行短期债券多是为了平衡预算开支。美国政府发行的短期债券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四种。我国政府发行的短期债券较少。

短期债券的分类 编辑本段回目录

  按发行方式分类:经纪人代销的短期债券和直接销售的短期债券

  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金融企业的短期债券和非金融企业的短期债券

  按发行和流通范围的不同分类:国内短期债券和国际短期债券

发行短期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优点:

  (1)资金成本较低

  (2)筹资数额较大

  (3)能提高企业的信誉

  缺点:

  (1)筹资风险较大


  (3)市场限制较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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