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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贸易政策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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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贸易政策(Managed Trade Policy)

什么是管理贸易政策 编辑本段回目录

  管理贸易政策又称“协调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有秩序、健康的发展;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既保护本国市场,又不伤害国际贸易秩序,保证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从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贸易政策或者说协调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

管理贸易政策的国际比较 编辑本段回目录

美国:一个典型的范式

  美国是奉行管理贸易最为突出的国家,是管理贸易的一个典型范式。美国的管理贸易具有以下的特点:

  1、管理贸易法律化、制度化

  这一特点要体现在美国的两个贸易法中:《1974年贸易法和《1988年综台贸易与竞争法》。第一个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管理贸易正式开始运转,第二个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管理贸易已走上了成熟,另外,美国管理贸易的法律化与制度化体现在美国的反倾销法中。美国的这些法案一方面强化其贸易的立法作用,另一方面扩大了美国贸易立法的域外管辖范围。这充分显示了美国单边协调管理贸易的加强。

  2、管理贸易手段采取单边、双边、多边协调管理齐头并举的方式

  美国管理贸易的手段具有多样性,除采取单边协调管理的措施外,还积极采取多边及双边的形式。

  在多边协调管理方面,美国积极参加GATT的乌拉圭回台多边贸易谈判并尽可能地发挥其巨大的影响力;美国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提出“泛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美国甚至还提出“新大西洋主义”,即以北约为主,以欧共体欧安会为辅的三环结构。这样美国既可协调世界格局变动所引起的美欧矛 盾,还可使“新欧洲”发挥重要作用,促使美国在“新欧洲”的利益;除此之外,美国还对环太平洋经济区的设想持积极态度。

  在双边协调管理方面,美国加强具有针对性的双边贸易谈判,强调“对等”及“公平”贸易的互惠条件。并在此条件下,迫使日本、德国甚至“亚洲四小”等对美国有大量贸易顺差的贸易伙伴作出了一些让步。比如有限度地开放市场、扩大内需及实行出口多元化乃至货币升值等来调整与美国的贸易关系;美国还积极活动,与加拿大和墨西哥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些都是美国管理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3、管理贸易措施以非关税为主

  由于GATT多年的不懈努力,关税国际贸易中限制进口的作用已明显降低。美国在限制进口方面已经转入隐蔽性较强的非关税壁垒,出现了绕过GAIT的“灰色区域”措施,其中,“自动出口限制”是“灰色区域”措施中最重要方式。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对来自日本的汽车,来自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纺织品、服装、鞋帽、食品、旅游箱包等实行“自动出口限额”,这大大降低了这些国家这类商品在世界出口份额中的增长速度。

  4、突出对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的管理

  美国管理贸易的重点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农产品及劳务产品等服务贸易。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劳务贸易国,其以智力服务为主的劳务出口使美国的劳务贸易存在大量顺差。而其他国家也竭力发展其劳务出口。因此,服务贸易领域的摩擦与争端激增。另外,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的重要方面。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贸易国,美国更关心,也更加强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因此,美国的贸易政策中对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的管理更为突出。

  5、美国政府对贸易的强有力干预

  美国的国际经济地位下降及其竞争力的削弱促使美国改变其贸易政策,更多地是运用政府干预的手段来实现。克林顿上台后,美国国内更出现了一种“战略贸易理论”。

  该理论认为:一国政府能运用产业政策发展该国经济的动态比较优势,一旦比较优势被确立就必须、继续掌握并随经济的发展随时调整拥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美国政府在此理论影响下,制定了一个产业政策与对外贸易相结合的贸易政策,即在公平贸易的思想指导下,“积极保护”与“主动出击”并举,在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下增强经济竞争力,开拓国外市场。具体做法是:选择一些高科技产业予以保护和资助;不靠多边贸易谈判,而是靠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来惩罚损害美国产业的外国竞争者。

  由上分析可见,美国的管理贸易实质是“披自由贸易外衣,行保护贸易之实”。

日本:有选择的管理贸易

  日本的经济在战后几近崩溃的边缘,为迅速恢复日本经济,日本政府确立“贸易立目”的思想,通过政府政策的培育、扶持来发展其出口产业,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因此,日本的贸易政策从战后初期即体现出政府干预的特色来,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将外贸政策与整个国家的产业政策结合起来,通过扶持本国的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以振兴出口,使外贸的扩大能动地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战后,日本在很长时期内采取T广泛的进口限制政策,同时也积极鼓励出口。 这主要体现在日本1949年12月制定的《外汇与外贸管理法》和《进口贸易管理令》以及1959年12月制定的《出口贸易管理令》中。

  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恢复和高速发展,以及受外部力量所迫.日奉政府着手推进贸易自由化。在这一自由化过程中,日本具有鲜明的特点,即根据产业和国际竞争力的状况,精心地、有步骤地制定各种计划和选择实行自由化的商品。即所谓有选择、有节制、渐进式的贸易自由化。通过这一方式,促进了日本产业合理化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为缓和因大量顺差而引起的贸易摩擦,又采取了进一步政策 主要包括:进一步开放日本市场;“自动限制出口”;扩大内需,增加制成品进口;同其他发达国家进行合作,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和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

  日本管理贸易的特点是:

  1、政府干预的色彩极为浓厚,程度较强且周密。

  2、管理贸易超法律化和制度化,但其性质是防御性的。

  3、贸易自由化具选择性,是以实行贸易自由化的产业作掩护来保护需扶持的产业。

  4、更多地是采取单边、双边协调管理的方式。

发展中国家:防御性的管理贸易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管理贸易是一个较为新鲜的名词。但实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已自觉不自觉地实行一种单边的管理贸易政策。

  战后,世界贸易政策均有利于工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的奋斗,在整个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获得了一块偏向于自己的贸易优惠待遇,包括关税保护、数量限制、一定的紧急保障、享受普惠制、单方面获得优惠等一系列待遇。发展中国家在这些优惠待遇的蔽护下,长期采取一种较高关税的、管制严格的外贸与外汇政策。正是在这种政策下,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是一种严重偏向保护贸易的政策。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放宽了对其贸易体制的限制,对其贸易政策进行了改革。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贸易自由化在发展中国家的进程更为迅速,包括南亚、拉美及东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在走向贸易自由化的道路,其范围之广、幅度之大引人瞩目。

  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中,拉美的发展最为“激进”。拉美国家(主要是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等国)在大幅度取消数量限制的同时,对贸易壁垒也大举放宽,降低出口税额,间接地扶持扩大出口。因此,拉美属于降低政府干预程度以增加自由度的一种“激进的贸易自由化改革”。

  对于南亚国家(主要是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则采取了一种“中立的贸易自由化改革”方式。这种改革一方面保留进口贸易壁垒 如高关税、数量限制等等;另一方面又进一步促进出口,如减轻对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中间商品进口的直接限制,实行税收减免等。

  东亚国家或地区(主要指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越南等)实行的是一种“温和的贸易自由化”改革方式。其改革的第一阶段是消除出口障碍,主要做法是统一汇率,取消进口中间商品及资本商品的数量限制,实行关税退税等直接鼓励出口;第二阶段是在国际收支平衡得以巩固后,进一步取消数量限制,并逐步降低关税。目前,中国台湾省、韩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已先 后于20世纪70、80年代进入了第二阶段的改革。而中国、越南及菲律宾还未进入第二阶段,但在扩大出口方面已取得很大改革成效。

  可见,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已向自由化方向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有以下特点:

  1、主要是防御l生的,是为保护本国的幼稚工业及脆弱的国民经济体系。

  2、具有单边l生和持续性。发展中国家更侧重于单边协调管理贸易,且其单边的协调持续时间较长。

  3、总体是保护主义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本身的历史发展所决定,其管理贸易总体上是保护主义的。

  4、具有不平衡性。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状况各不相同,所经历的社会发展历史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管理贸易方面也具有不平衡性。

  5、以降低贸易障碍为主要方向。发展中国家几乎都在致力于降低数量限制及进行关税合理化改革。这标志着其管理贸易具有了自由化的特点与趋势。

美国、日本及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比较

  从美国、口本及发展中国家所实行的管理贸易来看,都是既有保护又有自由的成份。但一般的都具有偏保护主义色彩,都足通过单边、双边或多边的协调方式来管理各国贸易关系及世界贸易体系的,其本质都是有组织的自由和有协调的保护。

  但是,各国的管理贸易又有差别:

  1、美国、日本的管理贸易都已法律化和制度化,而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只是一种国家干预措施。美国、日本显得更为成熟,而发展中国家还只是刚刚起步不久。

  2、美国的管理贸易具有侵略性,而日本的管理贸易更侧重于防御性,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具有防御性。美国的管理贸易咄咄逼人,其手段具有侵略性和强加性;日本的管理贸易是为了保护本国国内成熟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幼稚S-业及脆弱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市场体系

  3、美国更注意双边和多边协调,日本注意双边管理,而发展中国家主要是单边的管制。尽管美国利用其“301条款”进行单边协调,但总的来说美国更注意双边与多边的协调,它对GATT(WTO)、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具有针对性的双边贸 易协定更为关注。日本则对双边协调情有独钟,因为这种协调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易于操作。发展中国家则主要是政府单边的贸易管理和干预,而同时又对双边和多边协调积极参与。

  4、美国的管理贸易范围更广。美国管理贸易已突破商品贸易的范围,扩大到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甚至环境保护 日本的管理贸易主要是商品贸易,有时也涉及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 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还只局限在商品贸易范围内。

  5、美国的管理贸易更具隐蔽性。美国利用其“301条款”对各有关国家进行调查与制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日本及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较之明晰,便于判别。

  6、美国的管理贸易最具典型,日本的管理贸易具选择性,较为温和,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较为原始。管理贸易首先创立于美国,美国的管理贸易措施也最为缜密、严厉,实施的范围最广,手段最全面,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最大。日本的管理贸易则较为平和,手段上也不像美国那样具攻击性。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贸易还处于起步阶段,更多地只是政府的强制性干预而已,对国际经济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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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管理贸易政策 GATT WTO 产业政策 保护贸易 公平贸易 关税 劳动生产率 北美自由贸易区 区域经济一体化 国际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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