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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连锁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定义: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VC)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或不符合“特许加盟条件”,而又要借助总部成熟的连锁体系独立开设的商店。所以自愿连锁在名称上可以有别于特许加盟店。在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自愿连锁的店主所有,而系统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的专有信息则归总部持有。

背景:我国中小零售企业量大面广,在全面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实力强大的外资零售巨头和突飞猛进的本土大型连锁企业给它们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很大压力,生存艰难。自愿连锁方式的出现,对那些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又苦苦寻找突破的中小零售企业来说是一种前景广阔的选择,将成为我国中小零售企业站稳市场、求得发展的突破口,自愿连锁经营将成为我国连锁业的主旋律。但是,作为一种新的流通方式,自愿连锁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对其组织方式、管理技术、经营策略等都还不甚了解。我们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深入研究自愿连锁的经营规律,规范化地发展自愿连锁经营。

优势:自愿连锁能够提高中小零售商业组织化程度,减少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能力,变无序竞争为通力合作。其优势主要表现在:   (1)规模化低成本采购。中小企业通过自愿联合,建立连锁联盟组织,形成大批量采购,能获取单个企业不可能具有的采购优势,降低了采购成本。   (2)集中配送。连锁体系中多家企业共享统一的物流配送系统,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配送成本,节约了商品运输时间,为企业快速应变、适应消费需求变化赢得了竞争优势。   (3)知识共享。自愿连锁经营模式对成员企业的产权性质、规模大小、地域文化等没有特别的限制,因此,各连锁成员企业可以保持各自的经营风格,在连锁联盟组织内,不同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经营特色、专有知识等可以在一个自由平台上实现共享,这一共享又反过来促进成员企业提高和改善本企业的经营水平。   (4)自有品牌开发。自愿连锁总部可以根据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充分发挥大规模采购的优势,利用供应商(或生产商)的生产资源,开发拥有自有品牌的商品,并通过各成员店大量的销售网络扩大销售,使其成为名牌商品。   (5)成长选择优势。一方面,它可以保持独立成员商店或某些零售业态的经营特色,保持较好的灵活性、转换性和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它对成员企业未来的成长选择具有较大的自由度,这种经营模式,进可扩大规模,在更大区域内走直营连锁之路;退可调整业态,走更加专业化的特许连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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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连锁加盟 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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