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保险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航空运输保险(Air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什么是航空运输保险 编辑本段回目录
航空运输保险是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指以飞机所载运输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凡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以及火灾、爆炸、雷击等灾害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对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因保护或施救保险货物及因追偿责任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亦负赔偿责任。
航空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 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一)航空运输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航空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 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航空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
航空运输保险的被保险人义务 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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