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范蠡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显示全部]

范蠡
放大
范蠡
范蠡「Fàn Lǐ」(前536-前448年),陶朱公;文财神;商祖

范蠡人物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范蠡「Fàn Lǐ」(前536-前448年),陶朱公;文财神;商祖

  字少伯,春秋末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我国长达五千余年的封建传统,均以“士、农、工、商”为列,士为首,商为末,直至宋朝,尚有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故范蠡一生虽有辉煌业绩,然终因弃官经商的经历使他无缘与历史名人共同载入史册。

  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后入越,辅助勾践廿余年,终于使勾践于公元前四七三年灭吴。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遂乘舟泛海而去。后至齐,父子戮力耕作,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使为相。范蠡辞去相职,定居于陶(今山东定陶西北),经商积资巨万,称“陶朱公”。

  范蠡既能治国用兵,又能齐家保身,是先秦时期罕见的智士,史书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

  范蠡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青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范蠡却不为世人所识。

  周景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今浙江嘉兴),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周景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今江苏太湖中洞庭山)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遂于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越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议和后“人待期时,忍其辱,乘其败……”“持满而不溢,则于天同道,上天会佑之;地能万物,人应该节用,这样则获地之赐;扶危定倾,谦卑事之,则与人同道,人可动之。” 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为了实施灭吴战略,也是九术之一的“美人计”,范蠡亲自跋山涉水,终于在苎萝山浣纱河访到德才貌兼备的巾帼奇女——西施,在历史上谱写了西施深明大义献身吴王,里应外合兴越灭吴的传奇篇章。范蠡事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卒于灭吴,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遂与西施隐姓埋名、泛舟五湖。

  后来,他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把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主持政务的相国。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今山东定陶西北),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陶地东邻齐、鲁;西接秦、郑;北通晋、燕;南连楚、越。)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根据时节、气候、民情、风俗等,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顺其自然、待机而动。)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乃我国道德经商——儒商之鼻祖。

  史学家司马迁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史书中有语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军事宗旨

  强则戒骄逸,处安有备;弱则暗图强,待机而动;用兵善乘虚蹈隙,出奇制胜。为后世称道并沿用。

  经济思想

  “劝农桑,务积谷”、“农末兼营”、“务完物、无息币”、“平粜各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等至今对现代的经济建设也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范蠡的著作编辑本段回目录

  《计然篇》;在《国语·越语下》《史记·货殖列传》中均有记载;《汉书·艺文志》记有范蠡兵法二篇,《黄老锦书》解释理财养生之道的方法篇,但皆已流失。

  陶朱公著有《陶朱公理财十二则》(可能是后人所托),内容如下:

  能识人:知人善恶,赈目不负。

  能用人:因财器便,任事可赖。

  能知机:善贮时宜,不致蚀本。

  能倡率:躬行以率,观感自生。

  能整顿:货物整齐,夺人心目。

  能敏捷:犹豫不决,到老无成。

  能接纳:礼义相交,顾客者众。

  能安业:弃旧迎新,商贾大病。

  能辩论:生财之道,开引其机。

  能办货:置货不拘,获利必多。

  能收帐:勤谨不怠,取讨自多。

  能还帐:多少先后,酌中而行。

  根据陶朱公的经商思想加工整理而成的《陶朱公生意经》,又称《陶朱公商经》、《陶朱公商训》或《陶朱公经商十八则》,至今仍在定陶一带流传。《陶朱公生意经》内容如下:

  生意要勤快,懒惰百事废。

  用度要节俭,奢华钱财竭。

  价格要证明,含糊争执多。

  赊欠要证人,滥欠血本亏。

  货物要面验,滥入质价减。

  出入要谦慎,潦草错误多。

  用人要方正,歪斜托付难。

  优劣要细分,混淆耗用大。

  货物要修正,散漫查点难。

  期限要约定,马虎失信用。

  买卖要随时,拖延失良机。

  钱财要明慎,糊涂弊端生。

  临事要尽责,委托受害大。

  账目要稽查,懈怠资本滞。

  接纳要谦和,暴躁交易少。

  主心要宁静,妄动误事多。

  说话要规矩,浮躁失事多。

  工作要精细,粗糙出劣品。

范蠡的生平大事年表编辑本段回目录

  公元前536年(鲁昭公六年、楚灵王五年)范蠡出生宛地三户邑,其时孔子十五岁。

  公元前516年(鲁昭公二十五年、楚平王十三年、吴王僚十一年);宛令文种见范蠡,范蠡时年二十岁。

  公元前511(鲁昭公三十一年、楚昭王五年、吴阖闾四年);范蠡邀文种入越,时年范蠡二十五岁。

  公元前494年(鲁哀公三年、楚昭王二十二年、越勾践三年);勾践兵败西于会稽山,始重用范蠡、文种等。范蠡时年42岁。

  公元前493年(鲁哀公二年、楚昭王二十三年、越勾践四年);勾践、范蠡君臣入吴为奴,范蠡时年43岁。

  公元前490年(鲁哀公五年、楚昭王二十六年、越勾践七年、吴夫差六年);勾践、范蠡君臣离吴返越,范蠡时年46岁。

  公元前486年(鲁哀公九年、楚惠王三年、越勾践十一年、吴夫差十年);勾践欲起兵伐吴,范蠡劝阻,范蠡时年50岁。

  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楚惠王五年、越勾践十三年、吴夫差十二年);吴再次伐齐,占于艾陵,越王君臣朝见吴王,君臣皆有贿赂,进一步麻痹吴人,夫差杀伍子胥。范蠡时年52岁。

  公元前482年(鲁哀公十三年、楚惠王七年、越勾践十五年、吴夫差十四年);吴、晋黄池之会,越师乘机袭击吴国,大败之,杀吴太子等,年底吴越讲和。范蠡时年54岁。

  公元前479年(鲁哀公十六年、楚惠王十年、越勾践十八年、吴夫差十七年);越兴师伐吴,兵至于五湖。范蠡时年57岁。

  公元前478年(鲁哀公十七年、楚惠王十一年、越勾践十九年、吴夫差十八年);三月,越伐吴、吴师还战于笠泽、双方夹吴松江而阵、越人大败吴师。范蠡时年58岁。

  公元前475年(鲁哀公二十年,楚惠王十四年,越勾践二十二年,吴夫差二十一年);十一月越围吴、范蠡采用围而不攻的战略,令吴师自溃。范蠡时年61岁。

  公元前473年(鲁哀公二十二年,楚惠王十六年,越勾践二十四年,吴夫差二十三年);年底,越灭吴,夫差自杀,范蠡时年63岁。

  公元前468年(鲁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二十一年,越勾践二十九年);越王实现霸业,范蠡即泛舟五湖,时年68岁。

  公元前465年,越王勾践卒,时年范蠡71岁。

  公元前448年,范蠡卒,时年88岁!

民间传说中的范蠡编辑本段回目录

  范蠡是越王勾践的大臣,足智多谋,帮助越王打败了吴王,成就了霸业。庆功会上独少范蠡,原来他隐姓埋名,逃到了齐国去了,临行前给另一个功臣文种写了一封信说:“高鸟己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与其处乐,子若不去,将害于子。”文种不信,终成剑下之鬼。范蠡在齐国经营农业和商业,发了大财,他把金钱看得很淡薄,把钱财都分散给穷朋友和疏远的亲戚。范蠡能发家致富,又能散财,在人们心目中是难得的活财神。

  是谁要了范蠡儿子的命

  关于范蠡,除了他辅佐越王勾践成就大业、功成身退等事迹之外,司马迁还在《史记》中讲了一件事:

  范蠡一家离开越国,先在齐国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到了陶地。他认为陶地道路通畅,做生意可以发财致富,于是自称陶朱公,与自己的儿子一齐做了商人,没过多久就积累了丰厚的家资。

  在陶地,朱公生了小儿子。小儿子长大后,陶朱公的二儿子因为杀人被楚国拘捕了。自古以来,凡是家有千金的犯人不会在闹市中被处死,因此,朱公决定派小儿子去探望二儿子,并让他带一千镒黄金。就在小儿子即将出发时,大儿子说:“我是长子,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我去,却派小弟,说明我是不肖之子。”说完就要自杀。其母见状就对朱公说:“现在派小三子去,未必能救老二的命,但眼看老大说自杀就自杀,该如何是好?”不得已,朱公只好派大儿子去,并写了一封信要他送给旧日的好友庄生,同时交代说:“你到楚国后,把金子送到庄生家,一切听从他的吩咐,千万不要与他发生争执。”

  老大到了楚国,依照父亲的嘱咐如数向庄生进献了黄金。庄生说:“你现在赶快离开,千万不要留在这里,即使在你弟弟释放后,也不要问原因。”老大口中答应,但并没有真的离开,而是偷偷留在了楚国,并用自己另外私带的黄金贿赂楚国主事的达官贵人。

  庄生由于廉洁正直而闻名于楚国,从楚王至下,对他都很尊重。黄金送来后,他对妻子说:“这是陶朱公的钱,以后全部还给他,千万不要动用。”

  庄生找了一个机会入宫见楚王,以天象有变将对楚国有危害为由劝楚王实行德政,楚王于是准备实行大赦。接受了贿赂的楚国达官贵人把这一消息告诉了老大。他寻思,既然实行大赦,弟弟自然可以释放了,那一千镒黄金不就等于白白给庄生了吗?于是他又返回见庄生。庄生一见他惊奇地问:“你没有离开吗?”长子说:“没有,当初我为弟弟的事情而来,现在楚国要实行大赦了,我的弟弟自然可以得到释放,所以特来向您告辞。”庄生听出了话里的意思就说:“你自己到房间里取黄金吧。”老大暗自庆幸黄金失而复得。

  庄生因为遭到长子的愚弄而深感羞愧,他又入宫会见楚王,说:“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议论陶地富翁朱公的儿子杀人后被关在楚国,他家派人用金钱贿赂君王左右的人,因此并不是君王体恤楚国人而实行大赦,而是因为朱公儿子才大赦的。”楚王听罢大怒,于是他命令先杀掉朱公的儿子,之后才下达大赦的诏令。

  长子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了。母亲和乡邻们都十分悲痛,只有朱公笑着说:“我就知道老大救不了老二,不是他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他从小就与我生活在一起,经受过各种苦难,知道生活的艰难,所以把钱财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来就在蜜罐子里,哪里知道钱财来得不易,弃之也毫不吝惜,本来我是打算让他去的。老大不能弃财,所以最终害了自己的弟弟,这很合乎事理的,不要悲痛了。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尸首能回来。”

  无疑,上述故事进一步表现了范蠡非凡的识人眼力,同时也验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知子莫如父。”

  抛开老二杀人偿命、咎由自取不谈,可以说是庄生要了小二子的命,而让庄生作此决定的是长子,所以是他要了弟弟的命,而他又是朱公在孩子母亲要求下才派去的,可母亲也是出于无奈……那么,究竟是谁要了小二子的命呢?

  是朱公。倘若他真想救出儿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关系向大儿子讲明,但他只是草草交代了几句。他难道不是在用长子的行为、次子的生命证明自己的眼力吗?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 《世说新语》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范蠡”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范蠡 儒商 兼营 经济学家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