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依法无偿划转给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份划转双方应当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