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用调控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财政信用调控? 编辑本段回目录
财政信用调控的特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财政信用调控兼有财政和金融的双重身份,因而,财政信用调控具备自己的特点:
1、有偿性。国家信用通过有偿形式进行调节经济的活动。
2、社会性。国家信用支出用途与一般的信用不同,一般信用支出投向市场上有盈利的各种企业;国家财政信用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用于支持和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用于调节国民经济结构的需要,服从国家政策的需要。
3、稳定性。国家信用以强大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为后盾,因而相对于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来说,国家信用具有更高的信誉,更强的稳定性。
财政信用调控的途径 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家信用在封建社会末期产生,仅仅作为弥补国家财政赤字的手段。公债的发行对生产的发展产生“排剂效应”,所以古典经济学家一般都反对发行公债。但到了现代,国家已成了社会再生产的“经济中心”,国家信用就具有明显的调节功能。国家信用调节经济的途径有:
1、国家通过发行公债来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比如,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国家通过向社会、企业和个人发行各种形式的公债,以缓解过旺的社会需求,使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而在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时候,国家举债用于投资公共工程,刺激经济发展。
2、国家通过发行公债,调节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通过发行公债这一转换形式,将一部分暂时闲置的消费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发展生产,增加供给,从而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关系,也影响了两大部类生产的结构关系。
3、运用财政贷款,加强经济责任,提高经济效益。对这些项目的有偿贷款,能促使借贷双方的权、责、利相结合,促进借贷双方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速财政资金周转,以尽快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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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财政信用调控 供给 信用 债务人 债权人 公债 商业信用 国家信用 积累基金 经济 经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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