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解决问题讨论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什么是解决问题讨论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解决问题讨论法是一种让面临问题的团体成员通过问题的讨论过程,互相刺激和影响,使员工顺着所属团体的思考方式思考,以提高团体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方法。具体说来:

  • 培训对象:一般员工或管理阶层。用于管理阶层的教育训练时,则必须严格要求正确地使用能力。
  • 培训目的:培养学员的团体意识,提高学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 培训方式:会议讨论方式。
  • 培训时间:一般15个小时左右。

  解决问题讨论法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军训练舰长认识军队船只关系及整体配合协调性的重要意义的一种教育训练技法。这种技法可以使面临共同问题的同事们,通过问题的讨论,互相激励、互相影响,以提高团体的凝聚力,提高团体的思考能力,进而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

  这种方法后被企业运用于员工的培训中,因为这种方法可以让员工顺着团体的思考方式思考面临的问题,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对于自己参加而决定的解决方案,有一种发自自愿的接受态度,并会积极将讨论结果(解决方案)付诸实际实施计划中。由于它的实际应用范围极为广泛,它可以用于任何一种教育训练中。

解决问题讨论法的具体操作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准备阶段

  1)确定会议室、会议时间和培训对象。

  2)列了培训计划表。

  3)指导员从已实行的各政策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中选定讨论的课题及个案

  2、实施阶段

  1)向学员简介培训目标和方法概要。

  2)发表个案,提出应解决问题并接受相关内容的咨询。

  3)学员个人作业,了解问题点并说明自己准备采取何种对策。

  4)学员各自发表准备好的对策,并分组讨论。

  5)指导员听取讨论意见,点评各组提出的对策。

  指导员应从可行性、经济性各方面考虑各组提出的对策是否适当,并督促其进一步深入探讨或修改。

  6)全体商讨解决问题的策略。

  “解决问题讨论法”培训计划表范例,见下表:

步骤及内容所需时间
1.指导员向不员简介培训目标、培训方法、应注意的问题;提 出议题、发表个案并接受相关内容的咨询。2小时
2.休息。半小时
3.集中学员,让学员各自了解和分析问题,并订立解决策略。4小时
4.休息。1小时
5.分组发表学员意见,并互相讨论,寻找本组共同提出的对策。3小时
6.休息,结束第一会议。
7.全体讨论问题对策,制定实施计划。3小时
8.休息。1小时
9.讲评培训报告,交流培训后感想。1小时

  此时指导员同样要点评各组的对策,并督促大家深入思考,找出最理想对策。

  7)讲评会议结果,并回顾整个研究过程发表自己的感想。

解决问题讨论法的实施要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在确定培训对象时,为了避免同事间因业务上的竞争、级别关系、业绩差别等因素影响发言的真实性,指导员在挑选培训对象时,有必要慎重考虑。

  2、学员中最好都是同一部门的学员,这样对提出的个案才会使全体成员产生“共同感”。

  3、培训对象如果是管理阶层人员,则确定议题时,要选择现在所面临或不久可能发生的人际关系或领导能力等问题,作为个案予以研究分析。

  4、指导员在会议中原则上不干预讨论,但也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当讨论过程混乱无序、没有效果时,指导员应及时引导其步上有效讨论轨道,以免讨论无法产生具体结论。

  5、指导员须知:

  1)指导员在"全优商讨解决问题策略"的步骤中,应该认可性、经济性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具体指出对策的缺点,督促学员们对问题及解决策略作进一步的探讨。

  2)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如果最后的结论对问题的解决没有任何直接的帮助,或者说解决的策略需要巨额投入为代价,亦或是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行的策略,事实上这样的结论是一点意义也没有的。因此必须再就结论继续讨论修正,直到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为止。

  6、对讨论后得出的具体结论,必须制定一个执行计划,以保证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处理。

解决问题讨论法的特别提醒 编辑本段回目录

  1、讨论时应按步骤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执行。

  2、要着重把握问题的背景、经过、原因等重点,以避免影响对策的正确制定。因此应尤其注意事先对问题的有关材料的收集,注意通过咨询方式确认学员对问题是否正确地理解。

  3、在讨论结束后,应注意交流各自的心得感想。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解决问题讨论法”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解决问题讨论法 个案 团体意识 培训目标 激励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